朱登山委员:给资产管理公司适当投资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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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9:02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没有投资权、业务功能不完备,严重制约资产管理公司作用的充分发挥。”全国政协委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朱登山建议,有必要给资产管理公司适当的投资权限,以便提高不良资产效率,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朱登山介绍说,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经常遇到很多尴尬。有些抵债车辆,进行简单的修理,就可以使用,就能卖更好的价钱。有些半截子工程,只要再投入不多的资金就可以
朱登山建议,应该给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权,对有升值潜力的资产进行适当再投资,提高处置回收率。允许资产处置快的公司开展商业性委托资产处置业务,利用专业优势为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利用资本金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和处置,以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 朱登山表示,还应该明确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原定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是10年,但是后来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并未明确,这个问题一直遗留到现在。不仅影响了员工的稳定,而且增加了资产处置的难度,助长了逃废债。不少债务人认为,再拖几年等资产管理公司关门了,债务就可以彻底赖掉了。一些员工也认为,资产处置越快,公司关门越早,也不愿意加快处置。 朱登山认为,从实际情况看,金融机构还有大量存量不良资产,而且不良资产的增量又难以完全避免,盘活不良资产还将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应该推动资产管理公司的持续发展,使其为金融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文婧 刘振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