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04经济社会发展7条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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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 10:40 证券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12日上午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时说,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把解决“三农”问题
(二)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国债使用结构,控制货币信贷投放规模,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调控要适时适度,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坚决遏制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违规批地,坚决刹住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风。 (三)大力增加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今年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失业和就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为制定和实施促进就业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把财政、信贷支持和税费减免等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拓宽就业和再就业领域和渠道,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 (四)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积极采取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振兴装备制造业。高度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大能源交通建设力度,狠抓节能降耗,缓解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矛盾。继续推进西部开发,认真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支持中部地区尽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 (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进服务和监管。推进金融、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六)努力保持对外贸易适度增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努力保持进出口适度增长。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改革方案,抓紧完善配套措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改善投资环境,合理引导外资投向,重点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纠正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推出优惠政策和层层压指标的做法。 (七)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深化改革,加大投入,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抓好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制定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努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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