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流农村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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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 07:5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李卫玲 吉林省银监局信合办主任李永祥说,邮政储蓄从农村吸走了大量资金,要使农信社充分支持“三农”发展,就需想办法建立一个资金回流机制,使流出去的农村资金再回到农村来。
邮政储蓄诞生于1986年,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五吸储大户。邮政储蓄被形容为一个“抽水机”,利用其在全国1700多个县的3万多个营业网点,把农村自身积累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抽向了工业领域和城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邮政储蓄的资金不用于农村,不为农业发展服务,却要牺牲农业利益来弥补邮政损失,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一定要想办法加以改变。 2003年9月1日,央行推出了邮政储蓄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采取了新老资金划断的方式,以2003年8月1日为界,以后新增的邮储存款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执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即1.89%;这部分存款还可以由邮政储汇局自主运用,利率由市场决定。8月1日之前的老转存款,由人民银行暂按现行转存款利率4.131%计息。 分析人士说,这个新老划断的方案,实际上是要逼迫邮政储蓄从以往的政策性收益套路中走出来,逐步转到市场性收益为主的轨道上。因为1.89%的转存利率比一年期存款利率1.98%还要低,邮政储蓄必须要为自己的新增存款寻找新的出路。 近期有消息称,邮政体制改革的讨论稿已定,邮政储蓄改革已箭在弦上。根据方案,以2003年8月1日为界,邮政储蓄在央行的原有转存款在2004年8月1日前维持现行政策不变,仍按目前4.131%的转存款利率付息,同时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 自2004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在中央银行的原有存款分5年逐步转出: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15%;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25%;第五年为30%,未转出部分仍按当前利率付息。 方案明确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将成立由中国邮政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监管和调控,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允许邮政储蓄银行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合资合作。 而方案对邮储资金的实际定位基本是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资金自主运用后,允许邮政储蓄参与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办理中资银行、农村信用社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开办农村地区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自2004年8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邮政储蓄在原有业务基础上,逐步开展基金投资、个人质押贷款、同业拆借、外汇存款、票据、对公结算等业务,扩大经营范围等等。 分析人士说,手握8400多亿元存款的邮政储蓄,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寻找最佳的投资渠道,确保一定的收益。对于邮政来说,除了要考虑收益外,另外由于邮政储蓄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农村,如何在投资方面支持农村发展也是一个从宏观上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