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望明年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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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08:23 信息时报 | ||||||||||
外资企业所得税率比内资企业低出整整一半,此“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不仅严重影响内资企业发展,而且也有违WTO的“中性原则” 本报讯 (记者 梁晖茹) 盛传已久的内外企业所得税有望明年合并。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基本做好准备。杨崇春指出,今年内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税制统一之前必先立法,
税率繁杂,外企低过半 目前,中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比较杂乱,税率就有十多个。内地企业所得税,一般地区为33%,沿边沿疆沿海为24%,而特区为15%,这三个税率分别减半就是外资企业税率。为了推动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为15%,减半不足10%按10%征收。所得税税率非常多,行业不同、地区不同都能造成所得税税率不同。 据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准备了合并内外企业所得税方案,合理确定税赋负担,统一之后的企业所得税,将介于目前内外税率之间。 征收方法,内外也有别 除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存在差异外,内资企业普遍存在成本费用补偿不足的问题。成本费用的补偿是为了保证简单再生产顺利进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前提是,扣除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成本,在生产消耗得到补偿后,如果仍有利润才征所得税。现行税法允许外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全部扣除,而不允许内资企业这样做。较之于外资企业,内资企业低资本折旧率、低计税工资标准、低技术投入等,使内资企业在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上的耗费得不到应有补偿。 同一尺度征收已当时 据业内人士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实行很大的税收政策优惠,现在看来这是在WTO框架下享受的比内资企业更为优惠的国民待遇,而WTO规则的实质就是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内外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内外有别”的政策对于目前处在同一竞争平台上的国内企业来说显失公平。况且,就目前的中国来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资吸收国,并不都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功劳,而资本的安全性、国内稳定的政局、潜在消费需求的增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恰恰是目前外资最为看重的。 因此,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在同一尺度上征收是时候了。 专家建议税率应“统一”在24%左右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指出,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为吸引外资,推出很多对外企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今天的经济环境已是大相径庭,税收的差异很有可能造成企业间竞争的输赢。税负不公也是造成多年来内资企业偷税漏税、假合资、空壳企业等现象层出不穷的诱因。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目前的税制违背了世贸组织的中性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和平等竞争的原则。 税率过高抑制投资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必须考虑现行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参照当前实际的税负水平,适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能过高,特别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都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同时现行税制存在易征多征的问题。 放眼全球,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税制改革浪潮中,各国普遍降低了公司所得税税率。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第二次由欧盟国家减税大战引起的全球减税浪潮。形成这一发展趋势的主要原因是,高企业所得税产生的不良影响。税率过高抑制投资,影响本国企业竞争力,并导致资本外流。 基于以上考虑,不少学者建议,统一后的内、外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当设计在24%左右。 税收优惠不认身份认行为 对于统一税率,刘桓认为外资企业大可不必顾虑重重。实际上,对外资的优惠不但不会减少,甚至还可能增加。但优惠的方式与以前明显不同了。以前实行的是“普惠制”,即只认“身份”,将来会实行“特惠制”,即不认身份认行为。具体地说,就是政府可以对其鼓励的行为实行税收优惠,对不鼓励的行为就不实行优惠。或者说是对具体行业或地区实行税收优惠,而不是只认身份。 小资料 广州地税征企业所得税超300亿 据广州市地税局统计,企业所得税是税收大头,去年该局注资企业税收收入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20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的贡献度仅次于营业税,收入达到89.6亿元,所占份额为27.97%,而且增长势头最猛,同比增长为42.3%,由于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和地税共同征收,如此算来,去年广州地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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