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售后服务有保障 中国建家电服务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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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07: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1日电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10日首批公示了30余家国内外知名家电企业的服务维修网点,上述活动也标志着该协会正式建立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据的家电行业服务公示制度。 全国电子电器维修技术研究室主任郭赤兵介绍说,目前,国内外家电企业在服务网点信息透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服务维修部冒用厂家名义欺骗消费者;部分企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郭赤兵还指出,服务公示制度还将对家电企业的服务维修组织、服务维修收费标准、服务维修从业人员技术状况、服务保障系统、服务维修的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等情况逐步公示,以便消费者查询、使用和社会各界监督。 据悉,上述内容将在企业网站和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的网站上公示,并在网点调整时及时更新。 包括春兰、海尔、美的、东芝等在内的30余家国内外知名家电企业首批参与了这一公示制度。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负责人指出,目前协会正在推进制定和实施国家顾客服务政策,推进家电企业实施顾客服务战略,将直接参与对其服务维修网点的整顿、调整、整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