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负政策 四川免征57个少数民族县农牧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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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 18:00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3月10日电(记者 杨三军)从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将不再上交农牧业税及其附加。 据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书记张兴德介绍,免征农牧业税的少数民族地区共有57个县,其中,除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外,还包括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县。免征农牧业税后,上述地区农牧民人均将减负13.72元。
张兴德说,四川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牧民收入水平较低。这次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征少数民族地区的农牧业税并对其给予转移支付补助,是为了调动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其收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