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紧急通知 要求各省稳定化肥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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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 08: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国家采取干预措施稳定化肥价格 春耕期间进口化肥价格做出调整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改委最近发出《关于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实行干预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
关于价格干预方式,《紧急通知》明确,对出厂价格,可规定最高限价,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对化肥批发价格,可规定进销差率,对零售环节,可规定最高限价或批零差率。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品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同时,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春耕期间对进口化肥价格政策作适当调整,中央进口化肥的综合经营差率由1.7%下调至1.2%,并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中央进口磷酸二铵、复合肥等港口交货价格,原规定3%的上下浮动幅度改为上浮的幅度为0,下浮的幅度维持3%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