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之间:整合城乡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改革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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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 15:0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王凤君 北京报道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广东省副省长、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主席宋海向记者表示,全国“两会”的议题繁多,其中国家征地问题将会备受关注。
宋海说,现在很多上访者都是失去土地而又未得到妥善安排、公正补偿的农民。党和政府对此应该分外重视,这是民生问题。 两种资源一个市场 2004年,新春伊始中国的农民就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春风:国务院1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让他们再也不会因失去土地而流泪。国土资源部也随即出台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而在刚刚过去的2003年,中国土地市场经历了从未有过的大整顿。从2月2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到8月上旬,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组成10个联合督察组,对全国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进行检查,到年底,此间四五个月时间内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共下发整顿通知、禁令、新闻发布会多达10余个。 “这是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治理整顿最为严厉的一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新闻处毛东林处长说。 而这一系列整顿的根本原由就是为了保护耕地。2002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40254件,涉及土地面积31457.59公顷,其中耕地14872.6公顷,分别比2001年上升12.02%、25.89%、50.05%,创历史新高。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房地产市场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导致房地产泡沫产生,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情况严重。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资源资产与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孙习稳,对于当时的情形历历在目。他说,原来各地总是想着怎么样把土地变成钱,搞有偿使用,1996年开始才逐步把工作重心转到耕地保护上来。 1997年国家更是以检查农村建设用地超标为切入点,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于1997年和1998年分别冻结农用地,除了国家的大型建设用地之外,不允许任何建设占用农地,孙习稳说。 孙习稳介绍,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管理基本上是两条线进行的,一块是农用地,其核心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问题,还有一块是城市土地利用,其核心是合理化节约利用问题。正是因为对农用地的冻结,2002年之前,中国整个农用耕地改革速度一直十分缓慢。 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一份《土地资产管理的十五计划纲要》,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是我国土地资源方面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前都是从资源的角度的来管的,很少从资产角度来管。”该知情人士说。 2001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当时震撼国内的15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这个一个非常有名的文件”,知情人士说,它“基本上明确地提出,把土地放到资产里面处置,以资产进行管理”。 其实“十五计划纲要”正是对15号令的进一步贯彻,“这使得以前的土地管理形式、手段还有管理的行为彻底地改变过来”。 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下发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这被誉为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以来的第三次土地革命。11号令规定凡是经营性土地一律实行招标、挂牌、出让。这无疑给那些协议出让者,和暗箱操作者泼了一盆冷水。 与此同时,市场体系的建立也日益完善。据国土资源部一官员介绍,我国土地市场原来只有一个出让市场,即一级市场,但这几年一级市场做得很到位,据介绍,去年一级市场招、拍、挂占15%,而原来只占5%左右。一级市场完善的同时,国土资源部则进一步加强了二级市场(转让)的建立与完善,把原来不敢公开转让的土地公开化,从而大大盘活了存量资产。 就农村土地市场来看,孙习稳认为原来这一块基本就是管理死角,在土地市场建设中,这块形成很多隐形市场和黑市交易,“这个问题很严重”。相当一部分资产流失就是在这部分发生的,也是这几年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方面。 国土资源部从去年开始着手处理农村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基本思路就是实行城乡二种资源一个市场,把农村建设用地也纳入到城市整个市场体系当中来。“这只是一个提法,具体怎么实施,没有成形的东西出来,但这是一个方向。”国土资源部知情人士透露。现在部里正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初稿已经出来了。 改革征地制度 孙习稳告诉记者,农用地治理内容有二个,一为耕地保护,二为基本农田建设。上世纪80年代,国家第一次确立了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两大耕地保护措施。 但是由于全国范围过于庞大,所以这两种平衡指标在小地方落实到什么情况,上边往往得不到真情。比如占补平衡这项,各地就有占好地补坏地现象发生。所以在1992年考核之后,发现效果不是很明显,很多地方达不了标。直到2000年,才“第一次实现了全国31个省的省级建设用地占补平衡”。 孙习稳介绍,基本农田建设最初也是在《土地管理法》里边提出来的,即基本农田要划定考核验收。划定完了,按土地法规定,80%耕地都要划入基本农田。 为了保护耕地,1998年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还对1986年制定的《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改。但《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后,却存在很大问题,而现在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恰恰就是修改后造成的,如城市用地流转,有偿出让等,都修改得不到位,而且对于占用农用地补偿费也规定过低。所以到2002年,随着退耕还林和多年粮食减产,耕地问题再次凸现。 这使得“耕地保护”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2004年着手解决的头等大事。 2004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该文件是多年来政策含金量最高、“实招”最多的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 文件在如何制止乱占农民土地、如何提高补偿以及如何安置农民,如何通过减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费为4至6倍。 补尝费如此低,之后还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安置途径,“所以法律制度本身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说,今后农民的征地补偿费要比现时补偿大大提高。 国土资源部还正着手建立一套失地农民生活和就业的保障机制。潘明才告诉记者,现在国土资源部已经和社会保障部取得联系,联合调研,今后打算将农民的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最低生活保障一一建起来。 为了落实被征地补偿安置力度,国土资源部还紧随其后发布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3月1日开始执行。 而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问题,早在去年12月底国土资源部还提出了垂直管理法,将市、县、乡的土地审批权力上收,“在法制机制已采取一些治本治策后,在土地管理体制上一次重大变革”。潘明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