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位人大代表联名 三度提交扩大深圳特区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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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 09:50 南方都市报 | ||||||||||
在深全国人大代表拟再提议案,建议把宝安和龙岗行政区域划入特区管 三度“上书”扩大深圳特区 -扩区缘由
1979年经中央批准,在当时宝安县202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划出327.5平方公里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占深圳全市面积的16%。 随着深圳特区的快速发展,深圳市行政区划分割为特区内外两大块,造成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形成大落差:特区内面积仅有327.5平方公里,特区外面积1703.5平方公里。 2003年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特区内可开发利用土地面积190平方公里,已开发建设168平方公里,只剩下22平方公里可供开发,而特区外可开发利用土地面积为576平方公里,已开发建设320平方公里,尚待开发土地面积约有250平方公里。 本报讯 能不能扩大深圳特区范围?这一“老话题”在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将被在深圳工作(或居住)的全国人大代表再次提交相关议案,提出这一建议。这也是深圳第三次明确提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 在去年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余庆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将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特区范围管辖,从根本上解决深圳法律适用上“一市两法”问题的议案》(“一市两法”又称“一市两制”),建议把特区外的1600多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全部划入特区管辖范围,以解决多年来深圳发展诸多瓶颈问题。 张余庆透露,去年深圳代表提出的这一议案,已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加速解决这一问题,在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深圳代表将再次提交相关议案。 议案认为,扩大特区范围有两大意义:一是破解“一市两制”。由于特区内外两种立法权在功能、权限和适用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别,在客观上形成了法律适用的“一市两制”问题,既造成了行政区划范围内管理上的矛盾和冲突,又不利于在对外开放中提供全市统一的法律适用环境和国民待遇;二是打通经济命脉。行政体制造成的格局和落差,割断了城市统一规划和产业发展应有的紧密联系,使得一方面特区内面积太小、可供经济发展用地不足,另一方面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城市化程度不高,降低了作为整体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1992年,深圳首次提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当年,深圳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和同意,曾向国务院转报了《深圳市扩大特区范围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请示》。国务院同意了深圳市撤县建区的请示,而对于扩大特区范围的请示,只是做了“目前不宜考虑”的批复。同时,国务院为了照顾宝安区外商企业的利益,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专家说法 “今年再提,具备有利条件” 魏达志(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教授): “今年再提,客观条件有一些变化,对深圳有几个有利条件。”据魏达志分析,首先,CEPA的实施进一步突出了深圳作为连接香港和广东,以及内地的枢纽作用,深圳城市空间的拓展将强化这一枢纽作用。其次,中央正在酝酿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区域规划调整,使得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这一话题成为可能。在广东省工业重型化的过程中,深圳提出工业适度重型化的发展思路,魏达志认为,这也是扩大特区范围的一个有利条件。 他说:“世界发达国家重型化工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深圳要参与这一分工,发展制造业、服务业都需要空间,在发展服务业过程中,必然会将特区内的工业向龙岗、宝安转移,必然要求两区纳入特区管理范围。” “特区现状,已不适应发展” 苏东斌(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 “从经济发展来说,深圳需要扩大空间,特区现状已经不适应发展了,深圳经济特区应该与深圳市吻合。基础建设、信息交流、交通网络建设等很多方面在现有状态下已经受区域限制。”苏东斌表示,扩大深圳经济特区不是狭隘地从深圳方面考虑,而是对广东、全国都有积极影响的事。苏东斌说:“如果特区扩大了,经济总量增加了,对全国的影响力将增强,深圳的贡献会更大。” 在对于扩大经济特区的讨论中,将东莞、惠州划入深圳范围也是一个观点。但苏东斌教授表示,在不可大动的情况下,将龙岗、宝安两区划入特区范围管辖较为实际。他说:“城市不能无限制的大,深圳目前还达不到像重庆那样的辐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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