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贺文华)2004年,我市将免征农业税。记者昨天从地税部门获悉,北京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已经就此事联合向市政府递交了申请报告,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而农业税停征前的调查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
2004年我市将免征农业税。
据记者了解,2003年,全市实际征收农业税及附加6900多万元,减免农业税等1316万元。免征农业税,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市地税局与有关部门最近完成了我市农业税停征前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转移支付情况的调查工作。
据介绍,为了保证农业税停征后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保证郊区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由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和市经管站组成检查小组,完成了对我市上报年收入在85000元以下共2067个集体经济薄弱村中207个村的收入情况的具体检查,这将为我市农业税停征后对村级组织转移支付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市政府对因免收农业税减少财政收入的困难远郊区县,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助。
目前全国各地农业税的税率集中在5%-7%,我市执行的是5%的标准,中央一号文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将大大加快减轻农民负担的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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