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贺劲松 张晓松 发自北京
中国将从今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由政策性关闭破产向依法破产的过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企业关闭破产4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地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2月24日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重点已经确定,从区域上讲,继续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从行业上讲,主要是军工、煤炭等行业。东部5个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将不再安排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新增项目,符合破产条件的一律转入依法破产。
李荣融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抓紧做好2003年企业关闭破产的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在制定2004年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计划中,既要把好审核关,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又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做好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与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工作的衔接,为困难企业尽快退出、职工尽快得到安置创造条件;既要保证把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做好,又要兼顾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根据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2003年全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计划,2003年企业关闭破产新增项目核销规模按600亿元安排,实际核销额不低于350亿元,重点安排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关闭破产项目,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重点支持。
中国自1994年开始进行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以来,到去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共安排企业关闭破产项目3307个,核销额2149亿元,涉及职工600万人,消除企业亏损1300亿元。
《国际金融报》(2004年02月2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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