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冯戈 发自北京
为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必须坚持政资分开,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
如何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这是昨天各方国资监管部门探讨和谈论比较多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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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个根本,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国务院国资委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根据体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在工作需要把握几点。
李荣融一再强调,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应统一认识,明确定位,牢牢树立出资人意识。国资监管部门将从过去的政府公共管理者转变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由过去的政府的行政管理者转变为出资人的产权管理,由过去管理各种所有制企业转为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由过去的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转变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这四个转变,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思维习惯,牢固出资人意识。
对于社会各界担心国资委会成为“婆婆加老板”,对国有企业管得太多。李荣融表示,为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关系,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必须坚持政资分开,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就是保证出资人主体到位,权利到位,责任到位。“不越位”就是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错位”就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和部门也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
他认为,改革国有管理体制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意识要处理好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实行政资分开,所有者职能与经营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不能直接干预资业生产经营活动。二要正确处理国有资产监督和有效经营的关系,促进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始终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好的问题。
李荣融认为,应分级代表,分级监管,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本级政府负责。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此外,李荣融指出,应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勇于探索,谨慎从事,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国际金融报》(2004年02月2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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