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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经济社会形势座谈会”嘉宾演讲实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 19:34 新浪财经

  2004年1月26日,由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改革杂志和中国体改研究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2004年经济社会形势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原中共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原中顾委委员、中国体改研究会名誉会长安志文,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李强,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以及中国税务杂志社社长张木生,中国改革杂志社总编辑温铁
军,中国体改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等。与会人士主要就当前经济改革中的热点、难点进行了探讨。讨论所涉领域很宽,内容十分丰富,分析也十分透彻,特综述如下,相信会对读者有所裨益。本综述按发言顺序整理而成。以下各位专家的观点只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税务的立场。详细内容见中国税务网www.ctax.org.cn

  适时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

  刘守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回顾2003年,社会反响较大,对政府产生极大震动,恐怕要数全社会对征地制度的非议,以及中央高层发出的要启动征地制度改革的政策信号。在2003年一年内,几大部委组成的调查组连续对全国各地土地市场的清理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可以说为1998年以来所仅见,通过调查组和媒体曝光的土地利用中的问题确实触目惊心。为此,中央高层作出决定:根本改革征地制度,修改1998年修订的被学界和农民认为是一部恶法的《土地管理法》,年末又作出对土地实行省一级垂直管理的决定。

  近几年,土地问题之所以成为全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推进,不同利益主体(各级政府(供地者)、用地者和农民)在呈几何级数上涨的土地级差收益分配上的冲突不断加大,甚至引发群众性冲突事件。利益冲突的根源又来自于我国在计划经济和国家工业化时期形成的征地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而《土地管理法》在没有对“公共利益”作任何界定的情况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这实际上是将国家征用以外的其他使用土地的途径堵死,造成土地只要用于非农建设,就必须首先通过国家征用将土地变为国有,同时,这也将“公共利益的需要”泛化成包括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甚至经营性项目的所有用地项目。

  由于征地制的实行,就为各级政府强制低价从农民那里获得土地提供了法律保障。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只要给予农民征地前3年原产值6~10倍的耕地补偿费,4~6倍的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也就是说,政府只需花每亩几千至不到2万元的补偿费,就可以强制并合法地将农民世代所有的土地变成国家所有。

  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的泛化,就使用地者在土地的经营上有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加上“批租制”的实行,各级政府就轻易地将低价从农民那里获得的土地在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级差收益。据国土资源部的估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年收入在500亿元以上,县、区土地出让金收入已占到其财政收入的1/3以上,有的高达60%。

  由此可见,征地与供地的双轨制所提供的巨大利益空间,成为各级政府以搞开发区、各种园区,甚至大学城等各种名目“圈地”的制度性原因。为此,在我国大多数地方,形成十分奇特的经济扩张流程:为了追求高GDP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通过金融信贷低价征地和储备土地,兴办开发区、园区、工业区以及高规格的城市化和城镇化。这一流程确实实现了GDP的高增长,增加了地方来自于土地的财政收入,但由此导致的后果令人堪忧,那就是政府的金融负债巨大、没有工业化依托的城市化,以及寅吃卯粮带来的土地被乱占滥用和十分严重的农民失地失业问题。

  由于土地征用制度的实行,把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权利掐断了。《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对土地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应该包括农民对土地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可是,当农地变为非农地时,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仅仅变为对其前3年土地产值的倍数的补偿。这也是最近几年关于土地农民上访、群体事件的根本原因。

  政府为什么有那么大的积极性获得土地?根本的原因是土地的双轨制——获地上的计划经济,用地上的市场经济。巨大的利益空间使政府成为巨大的“地主”。中央政府强调保护耕地,而地方政府的真正动机是获得土地双轨制的巨大利益空间。结果是乱占、滥用土地,对农民的补偿又不可能到位。

  改革的路径,应该是延伸农民对农地的产权,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延伸到农地的非农化以后,让农民分享工业化过程中的土地级差收益。改革的根本方向应是适时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

  对政府即将出台的土地垂直管理,我持反对意见。因为土地的垂直管理是依托于大政府比小政府在用地上更理性、更加注重保护耕地,与中央保护耕地的政策一致的假定。但实际上,前几年违法用地和对农民权益的侵害方面,最严重的恐怕就是大政府。主要表现为:一些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各种园区、开发区(尤其是重点开发区)补偿不到位。所以,真正改革的方向是从根本上废除征地制度,实行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对农民的土地在农转非时给予农民放弃农地时的权利赔偿,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

  应该说,相对于征地制度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深远影响来讲,这一改革才刚刚破题。当这一改革真正直面这一制度背后暗含的巨大利益所可能带来的阻力时,这一改革能否真正做到沿着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完整土地市场的方向,可能是2004年特别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的一项重大政策举动。当然,也不排除像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改时一样,变成部门收权和借保护耕地对土地进行更强的部门控制。

  外汇储备增长快速与汇率的调整

  钟伟(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关于外汇储备的增长,主要讲四点。第一,中国当前外汇储备的增长不应理解为当期外贸或者外资顺差的结果,而只能理解为当期结售汇差额的结果。因为,2003年外汇储备增加了约一千六七百亿,但外贸、外资的顺差加起来,无论如何达不到这个数。外汇储备的增长只和当期结售汇的差额有关,当期结售汇的差额又和私人部门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判断有关。如1994年或1997年企业结汇的意愿非常之弱,因为企业拖后结汇可以得到好处。而现在,在升值的预期之下,企业结汇的意愿非常强烈。所以,就现在外汇储备的增长来讲,结售汇制度增加了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或者增长乏力的波动性。从较长的经济周期(如10年)看,外汇储备的增长取决于国际收支的顺逆差,但从一个年度或2年看,不一定是这样。

  第二,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与一系列的因素有关,而这些因素不一定是我们完全可以自主的。如这几年外汇储备的增长与国际产业的转移有关。本来很多不应该由中国向发达国家输出的产品,都因为制造业的中心向中国转移,变成了中国向发达国家出口,有很大的虚夸。因为中国没有非常严格的原产地制造的规定,大多数在中国加工的产品,增值的份额特别低,没有充足的理由界定是“Made in China”,但是,现在只要是从中国来的,都是这样的标签。第三,外汇储备的增长不应该理解为中央政府由于外贸和外资的顺差而享有的国民财富。在目前强制结售汇制度下,外汇储备的大幅度增长,是央行负债的大幅度增长。因为,在现行强制结售汇制度下,企业为了规避风险,把手头拥有的外汇或者延期的外汇出售(或加速出售)给商业银行,结果导致央行负债快速增长,同时外汇储备也快速增长。因此,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应该理解为中央银行对公众负债的快速增长。

  第四,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如果持续下去,带来的问题远远大于它可能带来的好处。因为从我国的对外支付能力和清偿能力来讲,我国的外汇储备没有必要有这么大的规模。就现在的外汇储备存量4000多亿美元看,可能还不太令人担心,但如果按照我们现在每月100多亿美元的速度增长,一年我们就可以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这些外汇储备,意味着资源的浪费,意味着央行对公众负债的增加,同时也意味着中美之间利益的巨大的不对等。因为我们的外汇储备最终是要用来购买美国的国债。更加令人担心的是,美国对于中国的净债权只有七八百亿美元,而中国对于美国的债权能够达到3600~3700亿美元。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情况,对中国是十分不利的。因为美伊战争中,美国就冻结了伊拉克在美国的存款。

  关于汇率的调整,讲两点。第一,外部因素是我们无法塑造的,就国内来讲,需要政策组合。比如财税政策方面的配合。一是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可以缓解汇率的压力。但是,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于缓解汇率压力到底有多大贡献,以前我们在出口退税上到底积欠企业的是多少,企业能够承受的退税的幅度有多大,对于这些如果没有定量研究,那么,出口退税率的调降就是“盲人摸象”的措施。二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如果当前并不特别强调外资、外贸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那么,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避免我国在外资、外贸上的尴尬的重要措施。三是增值税的转型——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我个人认为,现在不是有利的时机。因为现在要强调的是化解汇率的压力、解决国内的就业问题。如果现在加速推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会使得资本密集度比较高的加工制造业进一步加速向中国转移,一般商品的出口份额会进一步降低。

  第二,汇率调整政策可以采取双层结构,一层是改革汇率形成机制——外汇市场;另一层是设计一个货币蓝子。汇率的调整幅度,超过5%的可能性非常小,5%左右的调整幅度,需要双层的调节机制。

  第一层是大调,需要做货币蓝子。如果70%左右是美元或美元的准替代品(如港币),30%左右是欧元、日元以及其他以美元为主的货币(如新加坡元),那么,即使世界主要货币(包括欧元、日元等)一年有15%左右的升值的情况下,可以保证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幅度在5%以下。我们的货币蓝子并不一定是一个时时的货币蓝子,并不需要每天、每月用我们公布的货币蓝子中的币种和权重调整,央行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认为的适当时机,根据所计算的加权汇率,公布这一时间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一年可能公布3~4次。

  第二层是微调——调整外汇市场。理论上讲,只要调整美元兑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就可以。现在理论上的1%的外汇波动幅度已经足够了。目前外汇交易不活跃,是因为1994~1997年强调防范人民币贬值的压力,要求企业充分结汇,所以,外汇市场远远达不到理论上的1%的波动幅度。为此,措施有3点。一是严格结汇,放松售汇,强调商业银行在其中的作用;二是推出座持仓制度;三是合理运用国家的外汇储备。

  汇率的高低与外汇市场的结构

  王大用(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关于外汇储备问题。40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是多还是不多?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泰国的外汇储备1996年约为500亿美元,相对于其GDP和外贸是非常大的。但是,泰国维持其汇率水平不到一年就维持不下去了。所以,在当今全球化的金融体制下,一旦有贬值压力的情况下,如果还想维持汇率平衡,外汇储备会很快花光的,没有那个国家的外汇储备敢说大。另外,外汇储备是否浪费?这就好像我们的工资存在银行是否浪费的问题。

  关于汇率问题。目前的汇率是在外汇市场上形成的,分析汇率的高低应分析外汇市场的结构,分析外汇市场的供需平衡状况是怎么产生的。现在面临升值压力,是因为外汇储备多。那么,这个压力来者何处,是因为基础面的国际收支的问题,还是外汇市场结构本身造成的供求不平衡。另外,汇率是在企业和银行之间买卖之后的银行间的交易后形成的,这个市场也有问题,交易对手太少,是没有充分竞争的市场。

  城市化和工业化为什么不是对农民权益的剥夺

  李罗力(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现在讲政府征用土地有巨大的获利空间,是剥夺农民的权利,要让农民成为谈判主体。对此,谈几点看法。一是我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土地市场拍卖的是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政府征用土地,从法理上讲应该是合理的,但政府征用土地是否就是剥夺农民的权益。

  二是目前土地市场上交易的土地是城市化、工业化扩展中的土地,当农民廉价地出售土地,农民即时少收,但从长期看,会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享受到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好处。

  三是高速公路、军用等基础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应该给予农民充分的补偿。

  四是中国20多年的高速增长,与政府低成本用地有直接关系。如果农民一旦成为谈判主体,那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交易成本会大大提高,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就会大大减缓。实际上,城市化和工业化本身就是对农民权益的剥夺。这是一个悖论,这又是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权衡问题,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权衡问题。

  五是对于目前地方政府乱占、滥用土地,侵害农民的权益等问题,是从保护农民权益的角度思考解决途径,还是从工业化、城市化的角度思考解决的途径。

  以上几个方面,没有更多的研究,只是提出和大家共同探讨。

  土地问题的解决需要第三者仲裁

  李晓宁(《科学决策》杂志执行主编):目前全球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村城市化运动正在中国发生,而且会持续时间很长。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而在我们的社会中,几千年来,Power非常强,而民权部分——Right非常弱。这就需要第三者仲裁——评估机构。土地从农民手中拿走,交给开发者,是否去搞了城市化,是否真正达到了效益最大化。

  汇率问题非常复杂。在没有原创技术的前提下,一个保守的金融机构在结汇方面是可以的,但是在投资方面应开放一些。

  征地的利益动机与外汇储备的根本问题

  张曙光(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对于“政府看到的是长远利益、农民看到是眼前利益”的观点,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目前,我们的政府的作为是站在眼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大家可能都清楚。绝对地说长远利益或眼前利益,恐怕都不恰当。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名义上是为了城市化,搞开发区等,实际上,是看准了其中的利益的。所以,现在的大案、要案都与土地有关。

  有一点我是同意的,也就是,政府是强有力的;农民,人数很多,但组织性很差,权利意识缺位,所以是没有办法对抗政府的。可以看到在征地中,有公共目的,有商业目的,政府现在是把二者混淆了。如开发区,是公共目的,还是商业目的?我看很明显,是商业目的,属于招商引资。但现实中,往往是政府设置“开发办”,来搞这件事。

  问题的原因在于,现在的理论只重视所有权,而对于使用权不重视,没有独立的地位。实际上,所有权是财产的归属问题,使用权是财富的创造问题。

  外汇储备的根本问题是制度问题。资本流出、流入不对等,结售汇不对等,是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2003年,在升值压力下,外管局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其中的大部分是放松经常项目的管制。我认为,当前不是调高汇率的问题,而是汇率制度进一步朝前走的问题。刚才钟伟讲了结售汇问题,我觉得,除了解决结售汇的问题外,还应该考虑如何让流出少一些,流入多一些。

  土地问题是个综合性问题

  黄小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党委书记):土地问题的要害是土地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式可以是地租(作为所有者),如年地租;也可以是税(作为管理者);如果提供服务,可以收费。租、税、费之外,就是企业的利润。如果政府都拿走了,企业没有了,肯定不行;如果企业拿得太多,那么,平均利润率的规律就不起作用了,也不利于平等竞争。从分配主体来看,涉及到农民与政府、农民与集体、市民与政府、企业与政府,间接地涉及到企业与企业、政府与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方方面面在土地问题上发生矛盾、冲突。土地问题成为热点,引发了许多现实的矛盾。其中,农民是个很尖锐的问题,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拿得太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土地是生产要素之一。目前的土地问题,不是土地管理本身的问题,实际上是个综合性问题。表面上没关系的问题,其实都会在土地上反映出来。如财力分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面向农村的就是县乡两级,县乡的财力结构必然带来土地问题。所以,不能单纯地研究土地问题。

  关于土地“直管”,我赞成刘守英的意见。“直管”可能对于保护耕地有一定作用,但会带来新问题。这实际上是在用计划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根本的解决办法应该是从地方政府那里寻找制约力量。

  下一步可能有的争论:一是1982年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对此如何理解。二是如果农民有产权,那么,土地卖了多少钱,就应该给农民多少钱。我认为,应该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三是国家建设用地,如铁路、公路,采取的是包干办法,概算中的钱是不能变的,给农民的钱肯定不够,但计划中没有。

  我认为,土地问题的根子在于城市的土地使用制度。目前城市用地采取的出让办法,其弊端是: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没有了,助长了一些政府的短期行为。我主张实行年租制或采取香港使用的基金的办法,或开征物业税。不过,开征物业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匆忙出台,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要素市场如何进一步完善

  温铁军(中国改革杂志社总编辑):刘守英、黄小虎谈到,土地问题不是一般的理论意义上的问题,而是与现在的很多宏观问题高度相关,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素市场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包括资本要素、土地要素的市场体制完善问题,当然也牵涉到今天没有列入的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完善问题。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是能够在短期内产生巨大增值收益的要素。要素收益的分配,不是简单的是否城市化的问题,也不是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问题,而是牵涉到财政、金融问题。现在很多地区(包括发达地区)为了招商引资以零地价、零地租向外转让土地,而政府倒贴“三通一平”。实际上就是形成了一种机制:如果不增加新的占地,就拿不到收益,不仅连现在招商引资、“三通一平”的钱都没有,以往历届政府零地价招商引资形成的积欠也没办法偿还。所以,这不是简单的即期土地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而牵涉到积欠的债务的偿还问题,当然与财政相关。

  目前的金融改革,是在垄断的前提下强调商业化,因此,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金融部门追求短期投机收益的特征就很明显,而房地产的投机是一个比较直接的领域,这又会带来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如不良资产的问题。

  上半段的讨论已经切入到一些本质问题。说到汇率,如果把它作为一个资本要素,如何进一步市场化,其实也可以牵涉到其他一些方面,比如,4000多亿的外汇储备中,有1000多亿不是正常的贸易收益,其中可能有一部分是“热”钱。

  希望大家在下半段的讨论中不要把问题停留在表面或理论层次上,而把它更多地与现实中累积的矛盾结合起来分析。

  现在有一种趋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各种不同意见的背后总会有

  一些利益取向。

  对农民应“少取多予”

  牟广丰(国家环保总局监督司司长):农民的土地不仅数量在减少,而且质量在下降。占地比较多的是公路、铁路、水库等,水库造成的移民比较多,公路、铁路造成“非自愿拆迁”。大规模的建设期间,“五纵七横”高速公路已经远远“打不住”。还有省级公路、铁道部门的“高速铁路”建设计划,竞相媲美,征用的土地越来越多。农业用地大量地转为基本建设和非农业用地。如水库,很多占用的是河谷地带,地的质量比较好。土地被淹没以后,当地农民“就地后靠”,但往后移以后,土地的质量大为下降,造成当地农民所种粮食的品种、产量大大下降,生活质量也大大下降。现在提出“异地安迁”,但是,比如“三峡”,国家出了那么大力气,异地迁移的农民却不到10%,绝大多数农民“就地后靠”。而且,因建水库等而移走的农民,到了新的地方很难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中,因此他们又返回,但返回后又没有地,从而出现“生态难民”问题。

  作为政府,是否应该考虑这些人的长远问题,对农民征地后让他们有小股份,因为公路、水库等都是有长久收益的。我认为这符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符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农民“少取多予”。

  “新城市社会运动”

  李强(清华大学教授):“新城市社会运动”,讲的是城市中的不稳定现象,与四个主题有关。一个是拆迁,激化了局部社会矛盾。如在政府门口示威、集体性的抗争等激化社会矛盾的与拆迁有关。主要原因可能是1982年的《宪法》关于城市土地没说清楚。二是业主运动。中央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2003年首次公布了《中国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所有者可以自主组织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是失地农民。村长或管理者往往能够从土地的出让中获得大的好处,而农民的利益往往受到损失。四是外来人口的权益问题。主要是外来人口中的“高层白领”,比较强烈地提出权益要求,激烈地抨击户籍制度。

  走向合作主义宪政体制

  孙立平(清华大学教授):今天有相当多的发言涉及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坏市场的条件下),如何形成利益均衡机制。现在有很多的研究都可以形成一种共识,那就是,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成为世界上很不平等、很不公平的国家。问题是,这样的状况是怎样形成的。过去,更多的是从收入分配制度上理解。但实际上,中国在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前提下能够走到今天,最基本的原因是,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利益的能力不同。如农民负担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农民在WTO中的利益损失问题、劳工权益问题等等,都是因为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在今天的中国争取自己权益的能力出现了巨大的差距,或者说这种能力出现了巨大的失衡。

  如何实现利益的大体均衡,涉及到社会权利问题。世界上有民主国家,有专制国家。专制国家中,有文人当权的,有军人当权的。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无论是文人当权,还是军人当权,人们最基本的表达自己利益的权利是有的,如结社的权利、集会的权利、示威的权利、罢工的权利等等,只要不是在紧急状态下都存在。这是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基本的社会权利。但我们国家,现在好像没有,利益的当事人不许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

  我国现在的社会权利状况是,在正式制度的层面上低水平均衡;而在非正式层面上是事实上的不均衡。因为,现实中,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集团,可以获得更大的追求利益的能力,而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则呼之却无。对于弱者,有一种解释是,有一种很重要的制约因素——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所导致。比如,出租车司机,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农民工每月四五百元,20年没变。问题在于,这是不是一种必然。如果他们有工会、农会等,有谈判机制,情况可能不至于恶化到现在的程度。所以,我们不能仅仅用纯市场的眼光看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问题,而应考虑权利问题。

  目前需要做的是走向合作主义的宪政体制。有以下几点需要强调:一是市场经济中,利益高度分化;二是利益的表达是合法的;三是在制度上保护表达和追求利益的权利,并实现权利的高水平的均衡;四是在政府、资方、劳方之间形成利益谈判的合作主义框架。

  明确土地产权归属,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杜润生(原中共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原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城乡差别不断扩大,威胁到了社会稳定。1985年的城乡差别是1.9:1,现在是3.5:1(实际上是10:1),世界上一些重要国家的城乡差别是1.5:1,我们超过不少了。当然,我们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劫富济贫,但是,我们要关心弱势群体:城市失业工人、农民的大部分。2003年我国人均收入是1090美元,而农民才2400多元人民币。城乡差别还会扩大。

  土地问题。首先是土地的产权归属要明确。我曾与邓小平同志谈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土地国家所有,农民长期使用(永佃);二是农民应该有代言人,成立农会。小平同志说,这两条意见很好,咱们看3年,3年后如果需要,就成立农会。结果3年后,发生了6.4事件。当时没有提的一条是搞土地市场,现在提出来。其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把农民转移到城市就业,比如每年转移800万人或1 000万人。另外,土地纠纷越来越多。根据国务院信访办统计,2003年与土地有关的上访达4 000多件。因此,法院应成立土地法庭。

  最后,在中国,没有任何组织力量能代替共产党,共产党应主动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民主制度,民主选举,民主制衡,民主监督。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的过程中,就因为缺乏民主监督,有些经理搞非法私有化,开个白条,买股份公司的大股。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权贵资本家”。经济精英和权力精英结成同盟,成为既得利益者、成为体制改革的阻力。但是,民主是不可抵抗的潮流。自从孙志刚被杀之后,引发了群众性的民权运动。农民选举村长,这是好现象。共产党要把人民的愿望集中起来,支持民权运动,而且要给予法律的保障,给予法律的表达。要有更多的人为政治体制改革、为民主制度的建立、为民主监督的发展呼吁。

  新的领导班子在民主问题上正处于过渡阶段,比以前进步了。胡锦涛同志讲了5个统筹,我希望再加一个“经济与政治共同发展”,成为6个统筹。

  我国应变成现代的民主国家,把一千多年的封建残余扫除干净。第二个变化是,我国应逐步建立知识型、学习型的社会。因为发达国家正在由工业化向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又向知识社会发展。我国应加大对于教育的投资,加大对于人力资本的投资,为知识社会做准备。一个民主社会,一个知识社会,要知识改造工业,知识统帅农业。

  “2004年经济社会形势座谈会”嘉宾演讲实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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