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彩娜
记者今天从银监会获悉,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颁布,今后国内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将会根据其综合评分,被评为良好、一般、关注、欠佳和差五大等级。但是,有专家对于评级结果的披露表示了异议。
据悉,综合评级采用加权汇总评分法。先对资本充足状况评价、资产安全状况评价、管理状况评价、盈利状况评价、流动性状况评价和市场风险敏感性状况进行评价,然后各要素评价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后进行相加,其总和为综合评分。各要素的权重分别为:资本充足状况20%,资产安全状况20%,管理状况25%,盈利状况20%,流动性状况15%。暂不对市场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分。
据悉,评级周期为一年,监管人员应在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根据银行上一年度情况完成对银行的评级。
对于评级结果的披露,《评级体系》规定“评级结果由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暂不向公众披露。何时需对外披露由监管部门决定”。对此,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了质疑。他认为,考虑到评级刚刚开始,没有经验以及各家银行对评级结果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结果暂不对外公布,情有可原。但是,评级结果更应该接受公众、储户和媒体的监督。评级结果的公布也有利于提高评级的专业化程度和权威度。否则,评级给谁看呢?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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