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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如何陷于困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14:18 《财经》杂志

  □本刊记者胡一帆/文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句2002年出自时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的话,已成为概括中国“三农”问题最经典的名言。寥寥数语,“三农”困境毕现。

  “剪刀差”

  在很长的一个历史阶段,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一直以农产品销售收入为主,尤以种植业生产收入为最重要。因此,1978~1996年间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土地上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做出了最大的贡献。但农村居民飞速增长中的收入,却又立刻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取向的奉献品。

  在过去以城市为中心的计划经济时代,城市需要什么,农村就种什么;城市需要多少,农村就种多少。种出来的农产品和农民所需要的工业品,则完全由国家订价,国家定多少就是多少,农民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由是产生了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完全背离其自身价值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农业投入”总课题组曾经做过估计:仅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入为175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提取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达811亿元。

  税费重负

  “剪刀差”的功能是向城市移农业利润。在默默地向城市奉献的同时,农民还一度承受着非常庞杂的税费负担。

  在农村税费改革启动之前,中国农村税费体系非常庞杂。以1998年为例,据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计,当年农民税费总额为1224亿元,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即乡统筹、村提留),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据统计,仅中央国家机关所制定的向农民收费的项目就多达99项,此外还有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达标活动43项。

  还有各种类型的费用是农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都不可避免的。比如建房,审批办证收费项目就有10多个,每栋房子至少为之花费一两千元,多达三四千元,该项费用较20世纪80年代初增长了上百倍。办结婚证、准生证、上户口收费要花200元~300元;农产品加工审批办证收费也要上千元。甚至农民争取到了国家专项资金,还要向项目的主管部门上缴项目管理费。

  农民对此有形象的描绘:“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种地赔钱

  然而,在农民税费负担日益降低的今天,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却仍未能取得令人乐观的回勇,反而继续下跌。原因在于在农民收入中占较大比重的农产品销售收入,由于主要农产品价格长期的低迷而增长乏力。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市场经济逐步形成,国家逐渐放开了包括粮、棉在内的大部分农产品的购销经营权,市场在农业生产中的调节作用日益增强。但随着农产品产量的全面增长,农产品已由卖方市场转到买方市场。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呈现供过于求的状况,农产品的价格也在1993至1995年达到顶峰之后持续下跌,农民收入因此呈现低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状态。

  1998年,中国粮食流通体制发生了重大的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实行顺价销售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但由于1996年之后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各地也相应调低了粮食收购价格和保护价,农民的收入并未因此而得到保护,反而因为农业生产成本的连年上升,使得增收更加困难。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曾几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每每在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的次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也全面上涨。因为国家在计划控制农产品的同时,作为生产资料的工业产品已经在市场中自由订价而无从限制了。由此,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给农民带来的利好,被增幅更猛的农业生产成本所抵消。

  以西北地区惟一的国家商品粮基地市咸阳市为例。根据陕西省咸阳市委信息调研科的一份统计数据,1995年~2000年,该市农业生产总费用由74.82亿元又增加至127.08亿元,年递增速度为19.3%。而同期,农民收入的年递增幅度为10.22%,费用增幅远高于农民收入增幅。与此相应,2001年陕西省的小麦生产成本为255.03元,较上年增8.89%,其中亩物质费用为141.48元,比上年增加4.8%,亩用工作价为83.34元,较上年增加10.61%。

  这是一个沉重的现实:在粮食主产区,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民种粮无利可图,已接近入不敷出的边缘。

  打工难

  在农业生产收益日渐衰微的同时,一直迅速成长中的外出务工收入,曾是拉动农民收入进入快速增长通道的希望之路。

  可是,1997年后,以“离土不离乡”方式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的乡镇企业出现颓势,大量乡镇企业破产。1998年乡镇企业新吸收的劳动力就比1997年减少了100万。乡镇企业的低迷状态导致了原来“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又回流到农业去。经营失败的乡镇企业还造成村、镇、乡普遍高负债。

  几乎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后,逐渐严重的城市就业问题,使得农民外出务工的总人数增长缓慢,抑制了这一方式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水平,使得这一块收入增长乏力。

  农产品增产,价格就会降低,增产也不会增收;劳动力转移出现困难,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停滞,城乡差距就更加扩大。

  失去土地,失去生计

  在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受到限制的同时,失地农民的大量出现,形成了又一个庞大的失业群体。

  这些年,中国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农民在这个过程中被强行剥夺了土地。有专家估计,目前全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可能超过2000万人。他们从一个本可以通过土地的承包实现小康的农民,变成了无依无靠的失业者。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兴起大办开发区的热潮,当时全国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在1000万亩以上,人为的征地占用大约为500万亩。

  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从1996年开始,中央严令限制新增征用土地,并且要求土地总量平衡。尽管如此,每年仍要征用大约200万~300万亩土地,如果按照大多数被征地区人均1亩耕地左右来计算,每年就有出现200多万失地农民。

  更可怕的是,由于征地过程中的补偿过低,失地农民将至少是在短期内,面临着就业、生活无着的景况。2001年,浙江省金华市新狮乡道院塘村仅有的500亩土地,因为“城北工业园区”的建设而被全部征用。上级确定的土地补偿款为每亩2.6万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后,农户最后拿到的土地补偿款是每亩1.5万元左右。这个补偿标准已经高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

  但农民的意见并未因此而减小。500亩被征土地共涉及农户95户,其中有93户需要拆迁。村里给拆迁户每户安排宅基地100平方米,但建造房子每户需缴纳1至2万元。由于土质疏松,光是打地基每户的费用就需要4~5万元,而每户发到手的征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一共也就7万多元。把房子造起来,补偿费已所剩无几,今后的生活一切又都从零开始了。

  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段应碧在谈到失地农民问题时就曾忧虑地说:“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都处于弱势。”在外出务工的机会日益有限的今天,这份担心已经成为眼下每一个失地农民所面临着的现实。

  自办教育和医疗

  在中国的传统上,接受教育往往是改变自身命运的另一大契机,在农村尤其如此。然而,培养一个学生对于大多数农村家庭而言,无疑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甚至有学者在研究时提出了“教育致贫”的观点。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的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里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很少,不足2%。而事实上由乡镇所负担的部分,主要来自农民每年所缴纳的教育附加。再加上学杂费的支出,农民自己承担了基础教育的绝大多数费用。

  所幸的是,通过将教师工资上收到县财政开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对教育附加的征收,以及农村贫困地区在学杂费方面“一费制”的优惠政策,农民对于基础教育的负担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减轻。但日益高昂的高等级教育所需费用,无疑是农民进一步提升自身劳动力附加值的一大障碍。

  当然,所谓的“教育致贫”,可以看作是这一代农民为下一代获取更高劳动收益所支付的成本,贫困中仍然孕育着希望。但任何一个农民都将面临的隐忧是“因病致贫”。

  长期以来,中国的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集中在大医院。200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12元,仅为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27.6%。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的近70%,花费的卫生费用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3%,七年内平均每年下降两个百分点。1991年到2000年,全国新增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入到农村,而14%中的89%又成了“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卫生经费只有1.3%。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医疗卫生体制逐步走向市场化,农民几乎完全是自费医疗。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水平的增长幅度。河南省农调队对六个乡镇、12个村、580个农户的调查显示,1990年到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37.2元增加到2020.0元,扣除物价因素增长了2.8倍;同期农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由19.9元增加到90.7元,增长了3.6倍,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3.7%上升到4.5%。因为负担不起高额的住院费用,有12%的农户有病人需住院而未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的快速、大幅上升,成为农民沉重的经济负担。由于没有适当的保障体系安排,农民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其经济风险却大大高于城镇居民。

  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中国城乡的反差是巨大的。当一个完整的社会被人为地切分为农村与城市之后,二者就从未能站到同一个发展的水平线上。虽然过去的种种制度安排损害了农民利益,但中国的农民仍在倾尽每一分力量努力改善着自己的生活。面对巨大的利益格局调整,“三农”领域新秩序的建立仍然至为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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