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城市化是不可阻挡的时代趋势,拆迁中的矛盾也就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民进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朱蓉先在北京政协会议上的发言时提及房屋拆迁工作的弊端,并就此提出四点建议。
报道称,朱蓉先委员说,在北京市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到,随着各类改造和开发中商业行为、商业成分的增加,拆迁居民利益被忽视乃至被侵害的
情况时有发生。
他指出,由于市场化因素的作用,近年来,一些本来由地方财政出钱的危旧房改造、拓宽或新建道路的项目也通过转让土地收益的方式,交由开发商的手中。
就此朱委员提出四点建议:一、对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房屋拆迁项目重新逐个审议,确保拆迁户利益;对各开发企业提出明确要求,因工作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化解拆迁纠纷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建设,在于立法、行政、司法的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三、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拆迁行为和商业利润为目的的拆迁应被严格区分,以政府公告的形式颁布。
四、取消政府对拆迁安置纠纷的裁决权。取消先拆除后诉讼的规定。凡属政府拆迁引发的纠纷,均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由法院审理裁决;凡属非政府的拆迁安置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由法院裁决。(武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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