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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粮改年度回访:六亿“直补”农民落袋为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8日 09:08 新京报

  

一粮食部门职工(右一)在田间地头正与农民讨价还价。取消粮食收购保护价后,粮食市场充分放开,农民自由交易,粮食部门的职工不再呆在家里“守株待兔”。photocome 供图

  

  全省市场放开粮价攀升,积弊革除当地部分农发行大幅盈利

  今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份被人们称为“高含金量”的文件,将着力点放在增加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上。文件的第一部分就强调要“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
,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而在去年6月1日,一场涉及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颠覆我国几十年来国家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已在屡次充当农业改革先锋的农业大省——安徽拉开帷幕。

  新闻背景:“两放开一调整”

  2003年6月1日,安徽省在来安、天长两个县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实行“两放开,一调整”。

  所谓“两放开”,就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不再按“保护价”收购余粮,实行随行就市收购;放开粮食购销市场,支持和鼓励各类经营者参与粮食收购和经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按市场价收购农民余粮,与其他粮食经营者公开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调整”就是调整粮食补贴方式,将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使农民得到的间接补贴,直接补给农民。有专家认为,发生在安徽的这场改革是颠覆性的,它标志着我国粮食体制正式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

  今年2月12傍晚,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丁西村。村庄的上空飘着几缕炊烟,村口随处可见的大小、高矮不一的圆形草垛显示这里是个主产水稻的地区。 

  丁金华是丁西村村民,他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他家拿到了每亩地26元的粮食直补资金,7亩地共拿到了182元。

  “去年发的粮食直补资金确实能起到作用。”丁金华说:“农村里的钱都是急等着用的,一下子拿到近两百元钱,可以用在很多地方,要是按以前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办法,我们没有粮食卖的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安徽农民人均补贴14元

  据安徽省的统计资料显示,去年该省对农民补贴资金总额达到了6.27亿元,占到了去年粮食风险基金的36%,平均每个农民14元。粮食的“保护价”被取消,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所给予农民的间接补贴被直接补给农民。

  丁金华算了一笔账,他说他们这里主要种植水稻,每年种一季单晚稻。每亩田的农业税是81元,水费68元,兴修费用4元,防汛4元,抗旱10元,农药化肥要100元,没有耕牛租用人家的耕牛每亩要70元,这些费用就需要约350元左右,还没有算上种子、人工。

  常年每亩可产稻谷八九百斤,由于去年减产,每亩的产量只有600斤左右,开始时稻的价格只有45元/百斤,一亩田产的稻子价格还抵不上成本,“况且这么少的粮食我们也不可能去卖,留作家里的的口粮就紧紧巴巴了。”

  “想在种植水稻上能有什么收获几乎是不可能的。”丁金华说:“我们这里的土壤只能种水稻,想种点经济作物棉花、荸荠、席草都种不活,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要不只能困死在田里。”

  在离开之前,丁金华再次向记者表示,对能拿到这笔粮食直补资金而感到高兴。

  据安徽省的统计资料显示,去年该省对农民补贴资金总额达到了6.27亿元,占到了去年粮食风险基金的36%,平均每个农民14元。粮食的“保护价”被取消,原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所给予农民的间接补贴被直接补给农民。

  “农户的粮食卖价高了,粮食系统收到的粮食少了。”据无为县粮食局的一位官员称,当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改革前每年能收到2亿斤的粮食,每斤也只比市场价高出2分钱。去年改革后,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以及个体商贩的参与竞争,全县粮食系统企业只收了1亿斤的粮食。粮改刚一推开,市场之手的能量立竿见影。

  棉农菜农也可享受直补

  这种粮食常产是以小麦和稻谷的差价补贴为标准,但摊到每个农户,却是依据计税田亩或计税常产来确定应有的直补资金。这种做法其实是将以前只给粮农的补贴转变为给农民,可以保证农民的种植自主权、鼓励农民自发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每户农民能拿到多少补贴,取决于该农户所享受补贴的商品粮常量。”安徽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一位处长向记者介绍,商品粮常量是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数量,计算出全省的商品粮常量总量后,安徽省有三种确定每个农户享受的商品粮常量的方式: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或农业税计税常产、或两者各占一定比例的方式为依据,每个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这位处长强调,省粮改领导小组确定的商品粮依据只有小麦和稻谷,其他作物不作为商品粮依据。

  省级价格和统计部门对全省粮食市场进行统计调查得出市场价,以其低于省政府确定的保护价的差价部分,作为对农民补贴的标准,当高于市场价时,取消差价补贴。2003年,安徽省全省混合小麦的差价补贴标准为每百斤5.5元,稻谷为每百斤4.5元,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差价补贴标准原则上一定两年不变。

  “这种粮食常产是以小麦和稻谷的差价补贴为标准,但摊到每个农户,却是依据计税田亩或计税常产来确定应有的直补资金,也就是说地里不是种植水稻和小麦而是种植其他作物的农户同样能够享受到一定的直补。”这位处长说。

  “这种做法其实是将以前只给粮农的补贴转变为给农民,可以保证农民的种植自主权、鼓励农民自发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该处长进一步阐明了这种补贴方式的另一种预期效果。

  而在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中也体现了这一精神,文件指出:“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迈出较大步伐,方向正确,成效明显,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

  安徽省无为县是个农业大县,143万人口中有123万农业人口,计税田亩有120多万亩。产业结构调整较早,在上个世纪已经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很多地区早就不种水稻和小麦,改种棉花、荸荠、席草等经济作物,但这些不能作为商品粮依据。“这必然导致无为县商品粮常量的下降。”当地粮食局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

  据他介绍,无为县在确定每户应享受的商品粮常量时按计税田亩和计税常产各占一半比例的方式确定。无为县应享受的商品粮常量是15797.5万公斤,依据省里的价差补贴标准,补贴总额为1421.776万元。后来,巢湖市(无为县为巢湖市下辖县)财政局依据政策又解决了110万元的机动数。

  调整后无为县对农民直补资金的总额为1531.776万元,农业人口亩均12元,比同为巢湖市下辖县的庐江每亩26元的标准则少了一半多。

  粮价攀升农民得利

  个体粮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起在市场竞争,粮价攀升,农民粮积极性也得到提高。去年桐城市农民除了拿到的粮食直补资金,较往年卖粮的收入增加1250万元以上,而粮食购销企业在当年也赢利1621万元。

  桐城市(安庆市下辖的县级市)白马乡是个丘陵地区,该乡三元村双塘组的农民罗杰今年三十多岁,去年卖了近3000公斤稻谷,卖稻收入大约在2500元左右。他说:“去年的粮食大多数都是卖给了上门的粮贩,因为他们上门收购,省得我叫车运输,省下了一笔运输费,刚开始的时候价格在每百斤40多元,后来涨到了近60元,我们的卖粮积极性也提高了,去年比前年多卖了近400公斤稻子。”

  据统计,去年桐城市农民所卖的各类粮食比往年有大幅上升,一年下来,农民除了拿到的粮食直补资金,较往年卖粮的收入增加1250万元以上,而粮食购销企业在当年也赢利1621万元。

  “以前,个体商贩想从事粮食购销,除了要得到工商部门的许可,还必须要有粮食主管部门的许可,但从去年开始,粮食局的文件中就没有提到这项内容了。”安徽省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黄刚说。

  粮食局的文件其实是暗合了安徽省此次改革的另一主要内容:支持和鼓励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粮食收购和经营,实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参与市场竞争。“个体粮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起在市场竞争,粮价攀升,一些农民的卖粮积极性也得到提高,给粮农带来了益处。”黄刚表示。

  “虽然以前有保护价,但改革后我们更实惠,在前年有保护价时,我们卖稻谷每斤只能卖到四毛一到四毛三的水平,但去年改革后,有了市场竞争,我们的价格卖到了五六毛。”无为县襄安镇文王村的王树林这样说到。

  而个体粮商也明显感到在这次改革中获得的利益,在无为县城贩卖稻谷的杨天算了一笔账:他们收购的粮食主要是销往市内的一些大的粮食加工厂,此外还销往江苏、浙江一带,以前除去运输成本每百斤能赚一块钱左右,去年产业结构调整后,加上其他原因,全县的粮食总产量有所下降,粮价上涨,每百斤大约能赚到两块钱,而在取消保护价之后,他们与国有粮食企业之间开始公平竞争,但他们上门服务,甚至农民在田里刚将稻脱粒,他们就将粮食收上去,去年比前年多收了10万斤粮食,一共收了40万斤粮食,赚了8000块钱。

  农发行“以销定贷”

  粮食购销企业在向农发行贷款时必须要拿出与其他企业的销售合同,确定所收购的粮食能够销出去,能产生一定的效益才能够得到农发行的贷款。去年,桐城市农发行实现了利润321万元,比核定的247万元超出了74万元。

  记者在调查中感受到,其实在这次改革中获益的不仅是农民和企业,还有农业发展银行。

  在过去的粮食购销体制下,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每收购一斤粮食就给一斤粮食的贷款,而粮食购销企业按国家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时又有国家的粮食风险基金作保障,在这种状况下,粮食购销企业一般都会敞开收购。

  但由于国家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按保护价收购粮食后,还要按高于保护价以“顺价”销出去,而这又不可能,因为保护价就已经高于市场价了。这样一来,收的粮食越多囤积的就越多,造成了农业发展银行大量的政策性不良贷款。

  改革以后,农发行的贷款政策改为“以销定贷,以效定贷”。也就是说粮食购销企业在向农发行贷款时必须要拿出与其他企业的销售合同,确定所收购的粮食能够销出去,能产生一定的效益才能够得到农发行的贷款。

  安徽省农业发展银行宣传处王京春处长提供的资料表明:该省桐城市农业发展银行在新的贷款政策性大胆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搞活购销经营,去年的贷款投放规模比前年增加了13%,但他没有透露具体的数字。

  他说,由于企业改革后搞活经营,去年,桐城市农发行实现了利润321万元,比核定的247万元超出了74万元。

  农发行一业内人士介绍,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合理分工,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之后,农发行总行召集各省行负责人在广州召开了会议,可能会提及对农村的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的支持。而这次粮改给农发行带来的益处也就会由此带给农民。

  本报记者 钱昊平 安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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