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在华外资银行首获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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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16:26 新华网 | ||
新华网 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张建平) 四家在华外资银行分行率先获准可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自此迈出重要步伐。 这四家在华外资银行分行是: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上海分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和东亚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3日说,2003年12月1日,银监会对外宣布,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在华外资银行经批准可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这为在华外资银行全面开拓本币业务提供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外资银行对此迅速作出反应,相继向银监会提出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申请。银监会审查后,于近日批准了这四家在华外资银行分行的申请。目前,银监会正继续审查其他银行的申请,近期还将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获准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我国目前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包括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济南、福州、成都和重庆。也就是说,这四家在华外资银行分行可在这些开放地域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银监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营业性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香港的永隆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大新银行先后向银监会申请在深圳设立分行,银监会已正式受理了这些申请,并批准其开始筹建分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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