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9日电(记者蒋韡薇) “这些年,关于农业和农村政策的文件很多。而刚刚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是这些政策中含金量最高、‘实招’最多的一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韩俊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韩俊生于农村,学的是农业经济,所从事过的所有工作都与“三农”问题有关,还参与了一号文件的起草工作。他认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专
发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充分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
韩俊向记者介绍了一号文件出台的背景: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许多新矛盾和新课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为农民收入问题。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连续7年低速增长,粮食主产区和多数农户收入出现徘徊甚至减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现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产品供应最丰富的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增收形势最严峻的时期。
解决农民增收难问题,尽快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是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到底能不能落到实处,关系到执政为民的宗旨在农村到底能不能得到充分体现。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政策中,农民可以直接得到实惠的是,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韩俊说。
按照统计,今年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可减轻农民负担约70亿元;取消农业特产税,可为农民减少负担48亿元;而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规模将不低于100亿元。
“中央还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除农业税。这些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在实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一城乡税制的政策目标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韩俊分析。
对于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来说,一号文件无疑是个利好。今后,国家将较大幅度地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今年起,将集中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主产区农业土地开发。国家用于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也主要用于主产区。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的新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金融体制一直处在改革和探索阶段,但至今仍然是金融体制改革中主导思想最模糊、涉及对象最复杂和推动难度最大的改革。随着正规金融机构纷纷撤出农村,农民连最基本的金融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有再投资义务。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和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韩俊认为,中央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这些政策,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用不同方式剥夺农民的土地,已成为新形势下侵犯农民利益的主要形式。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改进分配办法,为失地农民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并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
中央一号文件还制定了其他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业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环境;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继续加强农业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资规模;切实执行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等。
“总之,中央所制定的一系列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跳出了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圈子,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发展观的要求。”韩俊说,只要这些政策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必将对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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