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网站昨天刊出重要文章称——新生商业银行应有外资入股
晨报讯 (记者 袁满)“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即将开始的中国银行业新一轮大开放中,外资入股将成为一条重要的准入门槛。
昨天,中国银监会网站刊出重要文章——《实施审慎的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
入股现有商业银行》。
就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人们的视线被提前聚焦在中国银行业新一轮开放的脚步上。
1986年9月交通银行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登台亮相,中国银行业上演改革第一波,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继成立。但自中国民生银行1996年开业后的8年间,中国没有成立一家新的商业银行。
如今,渤海商业银行筹建,浙江商业银行重组,广东南华银行、深圳民华银行、江阴商业银行、沈阳瑞丰银行、西安长城银行……多家民营银行等待“准生”。
银监会表示,“将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境外资本将与中国的民间资本一道分享中国银行业此次开放的“盛宴”。
在银监会对渤海商业银行和浙江商业银行提出的六大要求中,“银行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列入其中。
尽管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这些规定尚不能成为“政策”,只是停留在“要求”层面,但作为新一轮银行业开放中的始发者,银监会对上述两家银行的“要求”显然具有政策风向标的意义。
为了使新诞生的区域性商业银行不再重走国有控股银行的老路——成为地方政府的“钱袋”,银监会将“政府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写入要求中。
银监会的其他四条“要求”为:一、新设银行法人机构应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所创新;二、必须能控制住关联交易和关联贷款风险;三、银行应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人事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四、银行应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约束和风险管理约束机制。
尽管银监会态度审慎,但民间资本显然将成为此轮银行业大开放的主流。这一迹象已在现有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中显现。中国民生银行总股本中的70.03%为民营股本,深圳发展银行总股本中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已高达72.43%。112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民营企业的参股比例已占到总股本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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