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0家银行将办人民币存款和汇款清算等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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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08:10 北京青年报 | ||
刘诗平 新华社香港2月9日电 香港人民币清算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9日宣布,从2月25日开始,为40家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提供存款、兑换和汇款清算服务。 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币银行卡的清算服务时间安排,将待中国银联与中银香港的清算网络安排完成后公布。 据介绍,在人民币存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个人客户开立存款户口,存款可以以港币兑换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存入,清算行付给参加行的利率为0.865%(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给清算行的存款利率为0.99%)。 在兑换服务方面,参加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港币双向兑换。通过存款账户的兑换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现钞兑换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 在汇款服务方面,参加行可为个人客户提供汇款服务,但汇款人和收款人姓名须相同,且须将款项汇入其本人在内地银行的账户,每人每天汇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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