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派出机构更名保监局 保监会布阵全国重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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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 07:2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马璐瑶5日北京报道】 今天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消息,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驻各地派出机构自6日起统一更名为“保监局”。记者此次获悉,除原有31个派出机构更名外,此次还新设立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及西藏自治区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自1998年11月成立后,相继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深圳市设立了31个派出机构。据统计,1999年-2003年,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9.19%,保险公司由1998年底的25家增加到61家,其中外资保险公司达37家,累计赔款和支付3183.5亿元,为稳定社会、恢复生产、保障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 据了解,各地保监局的主要职责为: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认为,此次中国保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保监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和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的高度重视。各地保监局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组织机构体系,加强保险监管力量,促进保险监管水平的提高,强化保险监管的权威性,对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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