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两年显法规不足 反倾销等三贸易条例将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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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14:11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刘燕)记者昨天从商务部获悉,在总结入世两年来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将以即将修订完成的外贸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进行修改并予以颁布。 据有关专家介绍,上述三个条例,系针对当时中国刚刚加入世贸组织,针对当时保护 三个条例的制定,曾经为中国顺利适应“后世贸组织时代”,保证经济的公平、有序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当时的具体情况和认识所限,现在看来,确实有部分条文不能适应需要。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三个条例的修改将更好地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并使其可以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 专家认为,三个条例的修改,有利于国内产业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武器,保护产业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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