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07:24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严桦)银监会今天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则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是我国首个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法规。

  据介绍,金融机构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
具。《办法》明确了衍生产品的定义和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分类、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风险管理和监管规定。《办法》明确了有关金融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主体资格,将有效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风险,确保金融安全。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准备继续开展或准备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可自《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生效之日起向银监会申报。《办法》生效后6个月内为金融机构向银监会申请批准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过渡期;办法生效6个月后,未经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据介绍,目前,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大都开办了衍生产品业务,部分中资商业银行已涉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领域。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衍生产品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