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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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07: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严桦)银监会今天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则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的《办法》,是我国首个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法规。 据介绍,金融机构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张建平)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准备继续开展或准备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可自《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生效之日起向银监会申报。《办法》生效后6个月内为金融机构向银监会申请批准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过渡期;办法生效6个月后,未经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据介绍,目前,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大都开办了衍生产品业务,部分中资商业银行已涉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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