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去年涉案数亿元 经营形态三大类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 07:4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国家外管局公布了侦破“地下钱庄”案件的具体情况。数据显示,2003年下半年,外管局配合公安部门先后在广东、福建、浙江、黑龙江、深圳等地区破获一批“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达数亿元人民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缴获用于非法交易的外币及人民币赃款共折合人民币1800多万元,冻结涉案银行存折、银行卡及银行账户756个,资金7000多万元人民币。 据一些专家介绍,目前主要分布于沿海的地下钱庄“经营”形态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非法买卖外汇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例如在广东、福建以非法买卖港币为主,在山东等地以非法买卖韩币和美元为主。二是以非法吸存、非法放贷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在各地分别以标会、台会、互助会等形式出现。三是以非法典押、非法高利贷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这类钱庄分布在湖南、江西等内地一些省份,包括一些已被国家清理整顿的典当行也转为地下继续经营,不少地方的此类钱庄有黑恶势力渗透。 而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现在地下钱庄犯罪方式日趋隐蔽,工具趋向智能化。仅2003年下半年,广东公安机关就连破6起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其中一家企业通过“地下钱庄”7年洗黑钱14亿元人民币,光使用过的银行记账卡、票据、账本等赃物,堆得就像座小山一样高。广东警方进而指出,现在许多地下钱庄可能就在住宅小区里“办公”,但经营触角却涉及方方面面。有的钱庄一天的交易额就达到上千万元人民币,资金流动速度非常快。 有专家分析认为,近年来内地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进的外资每年在400亿美元左右,而内地通过地下钱庄流出境外的资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国家外管局联合公安部门,联合打击“地下钱庄”的行动净化了外汇市场环境,维护了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对整顿和规范全国外汇领域的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