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颁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30日 07: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电(记者李鹏)中国保监会今天公布修订后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这一将于三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调整了有关称谓,并对相关审批手续作了细化和放宽。 新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为与《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法规保持一致,将原“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改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二是由于保 中国保监会于一九九九年颁布了《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起到了加强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国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作用。 中国保监会称,随着中国保险市场近年来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发生的变化,同时针对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结合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内容,中国保监会修改了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相关办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