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落实CEPA 内地工商部门简化港澳投资者登记手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6日 17: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CEPA协议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具体落实CEPA协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做出规定: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于香港、澳门投资者。

  根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各被授权局要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简化登记手续,为港澳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由香港的中国
委托公证人出具证明文件,经中国法律(香港)服务公司签章转递,并附以附件确认本的,可免予核对原件;在严格依法审核企业名称的同时,对于申请人能够证明其所使用的名称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不致引人误解,又不会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可以适当放宽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和被授权局的条件,可将一些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投资数额较大或特定行业的港澳投资者投资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个案授权所在地被授权局登记监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时要求各被授权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保证国家利用外资产业政策的统一,不得擅自突破有关规定。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