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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规范GDP核算 常住人口计算地区人均GDP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 08:06 北京青年报

  陆纯

  李德水昨天说,为了科学地核算和使用GDP,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并且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地区GDP核算工作进行三方面改进和规范。

  首先是改进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人均GDP一定是GDP与同期人口平均数的比值。按
照国际惯例,人口数应该用同期的常住人口,而不再使用户籍人口来计算人均GDP。

  其次是规范地区GDP及相关指标的中文译名。GDP的英文全称为GrossDomesticProduct,而中国习惯上不管是国家还是地区,都把GDP叫做国内生产总值。今后,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比如北京GDP的中文将被称做“北京生产总值”,而不再是从前的“北京国内生产总值”。

  此外,各省、区、市统计局年度GDP初步核算数的发布时间不得早于次年1月15日,季度初步核算数的发布时间不得早于季后的10天,并且规定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发布月度的GDP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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