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群萍
日前,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试点,针对两家试点银行的财务状况,决定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为其补充资本金,相当于向两家银行注资近4000亿元人民币,接近中行、建行两家银行现有资本金之和。据有关方面的说法,这两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核心是“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
好的现代金融企业”。但显然,这450亿美元还有着更深层面的意义——提高其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为两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铺平道路。至此,鼓噪了多年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财政注资以及中行、建行将要进行的股改仍难以拨开长期笼罩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上的重重疑云。
疑问一: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真的就此解决了吗?
450亿美元资金的注入无疑将有助于中行和建行提高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国内上市要求。但上市之后呢?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有去年底曾指出,未来五年,国有商业银行要在竞争中保持市场份额基本稳定,仅贷款规模每年至少需要增加7000亿元左右。按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每年需要增加资本金560亿元左右。但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筹资能力来看,2001年证券市场的总筹资额为1208.21亿,2002年为961.76亿,2003年截至11月份筹了966.15亿,如果这560亿资本金全部寄希望于通过上市来解决的话,即使四大行全部上市,四个银行股每年通过证券市场筹到超过整个证券市场筹资总额半数以上的资本,简直是天方夜谈。那么届时资本金缺口又如何填补?因此可以说,诸如财政注资这种一次性的救助只能是一剂止痛药,如果商业银行自身无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上市并不能解决其资本金不足问题。
疑问二:股改及上市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水平?
对拟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改,中心目标是提高其治理水平。但是,股改和上市是提升一个企业治理水平的必要策略或者说是一个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吗?并不尽然。
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需要股权一定程度上的分散化,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实现有效治理。因此,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上市就需要稀释国有股股权,放一部分股权给非国有投资者。据报道,在中行和建行向国务院和监管部门提交的股改及整体上市方案中,都只准备释放20%以下的股权。因而像其它已经上市的国有企业一样,国有银行将保持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地位。而这20%的股权也会被千千万万的中小投资者所分散掌握,他们或许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股东意识,只是期望有一天能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投资者而已。董事会的权利仍牢牢掌握在国有股股东手中,实际决策者也仍是目前银行的管理层。那么,股改、上市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疑问三:不良资产问题能否就此得以解决?
据统计,截至2003年9月末,四大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9992.27亿元,不良贷款平均比率为21.38%,与国际银行业标准相差甚远。虽然中行和建行此项指标稍低,但也远没有达到国内上市不良资产率低于10%的硬性要求。即使这4000亿元注资全部用来冲销中、建两行的不良资产,也只是杯水车薪。因此,希冀通过注资来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是不切实际的。
可见,注资、股改并没有解答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中的诸多疑问。但勿庸置疑的是,国务院此次决定注资和股改助了国有银行上市一臂之力,且国有银行上市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的程度,上市则是其途径之一。只有全面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逐步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快速的产品创新机制、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的组织结构体系,严格控制新的不良贷款产生,才能真正达到上市目的。就如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所说的那样,“国家对其补充资本金只是必要的外部条件之一。如果内部改革不能落实,注资就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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