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对进口冷轧板卷恢复征收反倾销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 13:02 新浪财经 | ||
2004年1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恢复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应中国大陆产业的申请,2002年3月23日,原外经贸部发起此次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9月23日,商务部发布第50号公告最终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因特殊情况暂未对被调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鉴于本案特殊情况已经消除,2004年1月14日,商务部公告对被调查产品恢复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从2003年9月23日起计算,有效期5年。对2004年1月14日之前进口的被调查产品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此外,鉴于海关2001年的进口税则号72091800项下用于马口铁生产的冷轧板卷不属于此次反倾销调查范围,进口经营者凭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的进口认证文件,海关将免于反倾销措施予以放行。(来源:商务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