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央行将以“三优先”原则设立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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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 10:0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昨天召开的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电视会议上强调,中央银行是一个宏观调控部门,运用经济手段实现宏观调控是改革的方向,在行政许可的设立上要贯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市场竞争机制调节优先、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优先的原则,尽可能地创造条件,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 吴晓灵说,下一步央行将以《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为指导,做好部门规章的清理工作。 吴晓灵指出,中央银行将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配套准备工作。央行各级行对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使行政审批权时,要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告知制度和公开制度;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吴晓灵同时要求,央行各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取消行政审批但仍需监督管理的事项加强监督管理。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事后备案管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等行政审批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方式和措施,做好对有关监管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绝不能因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而放弃或削弱对有关金融管理事项的监管职责,要防止监督管理工作脱节。(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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