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元旦,上海银监局的一纸规定,使得红红火火之中的银行保险代理业务遭遇痛击。近几年来,涉足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业务,可谓是苦苦挣扎之中的银行业的救命稻草。
上海银监局规定,从1月1日起,上海没有理财专柜的银行网点,一律不得办理投资分红型人寿保险业务。虽然中国银监会目前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下发类似的通知,但上海银监
局的上述规定却意味着管理层可能逐步加大银行代理业务的规范力度。
一位保险销售经理来到一家银行网点,询问柜面人员正在代理的本公司的分红保险产品收益状况如何?银行里的柜面人员一言不发,却在纸上写了一个“4”字递了出来,意思是说这个保险险种的年收益率为4%。
对客户这样的严重误导,显然让上海银监局捏了一把冷汗。
此前,银行储户去银行存钱时,往往有银行柜台人员推荐说,有种“分红储蓄”的利率比一般存款要高好几个百分点。如果储户愿意享受这种利率要高几个百分点的储蓄,最终拿到的就是一张保险公司分红保险的保单。
糊里糊涂就成了保险公司的客户,很容易让储户“吃药”。如果能够获取理想的收益,或许储户也不会有太多的意见,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分红收益并不稳定,譬如很多保险公司去年底就没有完成他们允诺的预期收益。于是,受误导的储户很容易与银行发生纠纷。
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保险代理业务带来的可观收益。据知情人士透露,银行发放的组织存款的奖励比较少,而办理保险代理业务的奖励则比较高。据说,可以达到1.5%。按照这个标准估算,一位银行员工组织到金额为100万元的保险代理业务,就可以获得15000元的奖励,而同样是组织到100万元的存款业务,拿到的奖励则只有区区几百元。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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