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岛市被确定为试点省市
记者傅继红北京报道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确定浙江省、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市。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试点旨在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为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经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完全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自发进行的。废旧家电的无序回收,以及原始落后的拆解处理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同时也给使用旧家电的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一是对废旧家电进行分散的、不规范的拆解,只提取了部分易于回收的贵金属,而大量难以回收的有用资源被当作垃圾随意丢弃或者填埋;二是废旧家电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专门处理,特别是拆解过程中“三废”直接排放,给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造成了危害;三是部分旧家电经销商利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和销售质量低劣的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考虑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制为核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初步方案,并正在起草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总体思路是: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的,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建立多元化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分散回收,集中处理;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我国的家用电器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家庭的,按正常使用寿命10-15年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将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届时电冰箱年均报废量将达400万台,洗衣机、电视机年均报废量将分别达500万台,此外还有大量空调器和更新换代较快的电脑等家电及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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