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英民:1952年2月出生于河南省封邱县,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毕业,高级经济师。从1975年起,曾先后在河南省新乡市的乡、区与市直单位任职,1993年任河南省新乡市副市长,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开发区主任。1997年调司法部众城集团任董事长、总经理(正司级)。2001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局级干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2003年又任基金会党委书记。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曾多次受到组织表彰与奖励。发表过多篇论文,主编了《经济法学》
、《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达国家住房管理制度》、《发达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制度》等书。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人心向背,决定着一个政党和政权的兴衰。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为此,执政者始终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大到内政外交,小到油盐酱醋,都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思考问题,制定政策,落实工作。要洞悉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所思所想,所急所盼,针对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解决措施。
解决好人民切身利益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做,其中有三点是应首先做到的:一是扩大人民的知情权。建立一系列公示、公证、公开制度,让人民了解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方面面。二是增加人民的参与权。凡是与人民利益有关的事,尤其是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让相关人直接参与。要逐步健全一套人民参与政务机制。三是保障人民的监督权。要提供条件,明确法规,确保人民的监督渠道畅通,监督效果良好。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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