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税司即将挂牌 应对加入世贸双刃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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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 07:55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孙雷 北京报道 两个月紧锣密鼓的规划筹备,一系列人员机构的相应调配,近期,财政部内部将做出重大调整,新的关税税则司很快便会浮出水面。而原来的统计评价司估计可能会同时被撤销。这是记者近日从可靠渠道获得的信息。 万事俱备只待批准 据知情人士透露,关于关税税则司(下称关税司)的成立、机构设置、人员编排、职能确定等方面的草案已基本敲定并上报了中央,只等有关方面批准。“草案获得通过应该问题不大,这段时间已经开始清理资产,这周晚些时候或者下周开始搬办公室。”该知情人士表示。 据了解,在上报中央的草案中,新的关税税则司将由五个处组成,即税则处、国际处、政策法规处、特别关税处和综合处。每个处大概5~6个人,总体30人左右,人员已经基本到位。其中,除了税则处基本延续了原隶属于税政司的税则处的基本功能之外,其他几个处都是最新设立的,而新的特别关税处和国际处的成立,尤其具有重要意义。 税则处主要负责进出口税则每年的调整,具体的税率、税目的变更。从1992年1月起,我国实施了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的进出口税则。所有商品按不同分类用8位数字标号,前6位数字由世界海关组织决定,而中国每年的工作是修改后2位数字的子目。在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由海关部门来执行,但在政策的制定上,则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 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特殊情况下税率的适用。这届关税税则委员会的主任是由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兼任的,在具体的问题的处理上,主要由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成员是财政部税政司下属的税则处和关税处)操办。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与关税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综合处主要处理一些综合性的事务,协调各处间的工作。 特别关税处:反倾销反补贴 目前,财政部所有的涉及关税的问题,主要都由隶属于税政司的关税处、税则处两个处负责。而现在的税政司是把内税、外税放在一起进行管理。在上报中央的关于新关税司的草案中,关税处、税则处将会从税政司分离出来,成为关税司的有机组成部分。 新的关税处被冠以“特别”二字,彰显了它所具有的不同一般的功能。特别关税处最特别的功能,便是明显增强了财政部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战方面的参与能力。 “一直以来,在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问题上,虽然最后的决定由设在财政部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但做出决定的整个过程,主要是由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来具体操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税研究中心何晓兵主任告诉记者。在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以前财政部在具体操作层面的参与一直是有限的。 在商务部,主要由进出口公平贸易司负责处理与反倾销、反补贴相关的问题。诸如拟订进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倾销、补贴和保障措施进口数量增长的调查和裁决,对境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都由公平贸易司负责。海关总署在反倾销、反补贴方面,则主要由关税征管司下属的价格处配合商务部协同处理。 然而,新的形势要求财政部对此有更多的参与。 一方面,从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国中遭受反倾销控诉最多的国家。2001年,中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占当年全球案件的15%,而2002年上升至17%,被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36起,列全球首位。同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以来,包括美国、印度、澳大利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埃及、南非、土耳其等国家,对中国产品提出的反倾销保障措施立案超过了42宗,涉及金额超过10.7亿美元。 另一方面,中国的反倾销保障措施立案也在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从1997年中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止到2003年,中国反倾销共立案25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其中作出最终裁定并已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11起,作出无损害裁决而终止调查的2起,作出初步裁定的7起,其余5起案件正在初步调查过程中。仅在2002年,中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上一年全年的案件多4起,涉及金额高达592亿元人民币。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外贸规模的不断扩大,种种原因造成的贸易摩擦有不断发展的态势。无论是应对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调查,还是中国对外的此类立案调查,都对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财政部特别关税处的成立无疑具有特别的意义。 国际处:国际谈判专业化 国际处的成立构成了关税税则司的又一亮点。据了解,新成立的国际处一大突出功能便是,它将使国际谈判进一步走向专门化,从而有利于加强研究,培养专业人员,增强谈判能力。 与财政部国际司不同,财政部国际司主要负责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等的业务往来,关税税则司的国际处具体负责的内容主要是:与WTO有关的谈判和事务,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的谈判和相关事务等。与特别关税处相似,国际处的诞生,同样是因时应势而出。 入世以后,作为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一员,中国已经并将继续更多地参与到与WTO有关的诸多谈判和事务之中,更积极地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并充分运用这些规则为我国对外经贸创造一个可预期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 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当前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根据WTO在2002年11月公布的数据,截至2002年10月,全球共有255个区域贸易安排提交给WTO,其中213个是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仍然有效运行的有131个。时至今日,区域经济集团内部贸易额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50%。 2002年1月1日,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正式启动,其核心内容是共同有效关税优惠计划(CEPT),意即消除区域内国家间的关税壁垒。2001年11月文莱“10+1”非正式首脑会议正式决定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此过程中,围绕关税等问题的谈判和事务会相当繁重,这就需要有非常专业的人员以相当强的谈判能力来驾驭这些复杂而重要的事务和谈判。至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的,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更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安排(CEPA),同样需要有专门的人才参与其中。 统计评价司:揖别财政部 在新的关税税则司正式挂牌的同时,财政部原来的统计评价司很可能会同时被撤销,而原来的统计评价司,将会有6个人加盟新的关税司。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统计评价司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实际上,由于本身的职能定位,在揖别财政部的时候,统计评价司已经在今年4月份成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里,以统计评价局的身份,获得了新生。新的统计评价局下设了综合处、统计处、评价处、清产核资处、企业一处、企业二处等几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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