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犯罪逐年攀升 央行欲立新规打击金融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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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 11:12 中国经营报 | ||
本报记者杨筱北京报道 近日,一起特大假银行卡诈骗案在厦门宣判。其中主犯林文燕总共参与了28起诈骗,诈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银行卡犯罪这种新型金融犯罪方式开始逐渐放大在人们面前,引起银行卡用户和商家的普遍关注。 12月16日,人民银行有关人员向记者透露,人民银行正与国家法律部门商讨完善我国相应法律,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人民银行正抓紧制订我国应对国际EMV(芯片卡片)迁移总体规划,修订金融IC卡规则,从根本上加强银行卡的安全性。 高科技手段流水作业造假设备仅卖两万元 使用伪卡有作案迅速,制卡快、提现快的特点。厦门警方人士向记者透露,林文燕每次作案,从骗得被害人账号和密码到被害人存款被骗领,仅需一两天时间,经常在被害人存款的当天,林就完成了伪造银行卡并提取现金的关键环节,取款人经常是乘着飞机到外地银行骗领存款。 记者多方了解得知,伪造信用卡的犯罪人员多为自行制作的卡片,有关信用卡资料一般通过窥视、网上盗窃或与商家内外勾结等方法取得。 调查显示,制造伪卡已经开始呈现流水作业的趋势。据媒体报道,在美国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犯罪所需的假身份证、假信用卡制作设备、条形码读写机和系统程序。此次厦门林文燕金融凭证诈骗案中,掌握了机密的制卡计算机程序及设备的王某就起了关键作用。他的设备起初一套卖1至2万元,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价格增至2至3万元一套。 此外,银行卡犯罪手段呈现智能化、高科技化的特点。在林文燕案中,被告人就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寻找侵害对象,并从非法渠道获取相关的计算机程序、信用卡读卡器和改写机等设备,并通过电脑改写银行卡的存款人姓名、卡号、密码等信息,然后通过伪造银行卡、身份证件来提取现金。另外,伪造身份证冻结合法持卡人的账户,然后重新办理一个新账户也是取得假卡的伎俩之一。 另一种信用卡犯罪则是利用真卡进行诈骗。犯罪人用各种手段窃取人们的身份及财务资料,然后申领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不久前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韩国信用卡跨境诈骗案就属于此类。 银行卡犯罪估损1亿元 防控法律亟待完善 尽管各商业银行银行卡部门的人士对于涉及本行的银行卡诈骗案件数字和金额都讳莫如深,但我国境内收单欺诈及伪卡案件呈多发势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权威部门统计,2000年至今的近4年间,福建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金融诈骗案件46件,涉嫌76人,其中信用卡诈骗11件,涉嫌13人,是前4年的2.5倍,涉案金额基本上都超过10万元,其中数额超过百万元的约占40%。 对于记者关于目前国内银行卡犯罪损失数额的询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国内尚无相关数字统计,初步估计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左右。”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经媒体公开报道的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就达40余起,涉及金额约7000万元,还不包括大量未披露的案件。根据粗略估算,我国目前每年银行卡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 一位从事银行卡研究的人士称:由于银行卡犯罪属于高科技犯罪,时间短、速度快,而由伪卡使用至受害者收到银行月结单发现有问题,往往长达一个月,损失很难挽回。厦门林文燕诈骗案中,案犯总共骗取520万元,赃款只追回100余万元。 针对呈上升趋势的银行卡犯罪问题,国内一些商业银行迅速做出反应,如上海工行、武汉工行等均要求客户在使用信用卡时,恢复使用密码;一些银行则加大防盗侦测系统的投入,当单笔交易达一定金额以上时,能在数秒内迅速通知持卡人交易信息。 但是,风险依然是长期存在。权威报告显示,全球信用卡欺诈交易额目前已占年总交易额的1.5%,而随着经济全球化,银行卡、假币、证券、信用证这四大类金融犯罪有可能更加活跃,其中,银行卡犯罪因获利高且隐蔽性强被排在首位。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银行卡处张智敏指出,防止银行卡犯罪,除了技术层面的改进之外,我国在信用卡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金融交易的立法,明确利用信用卡犯罪、违约的概念及范畴等,对保护银行利益、防范个人信用风险十分重要。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曾是伪卡集团肆虐的地区,但目前台湾信用卡伪卡盗刷损失率已从最高峰时期平均万分之四十,降至万分之二十上下,业内人士认为,原因之一就是相关法律的完善。但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信用卡立法目前还是空白,针对银行卡犯罪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目前伪造使用银行卡一般以伪造金融票证罪或金融诈骗罪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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