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问题出新招 欠款房产商通通轰出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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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 08:11 北京娱乐信报 | ||
针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市建委又出强硬措施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 针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市建委昨天再出重拳:对不按规定支付欠款的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的立项,注销其在京开发资质。 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根源是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现象最为严重 市建委决定,对于竣工已结算项目,如果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签订了2003年还款计划,今年12月31日前必须按约定比例足额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欠款。否则,从明年起将停止批准其新开工项目。 没与施工企业签订还款计划的,开发企业年底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还款计划并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欠款总额的30%。否则,将降低其开发资质。 对工程竣工多年至今未能结算的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在年底前与施工企业完成结算,并在明年1月15日前支付工程欠款总额的30%,剩余欠款也必须在2005年以前全部付清。否则,将注销其在京开发资质。 市建委表示,对不支付欠款引发民工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开发企业,注销其在京开发资质;对不按上述规定时限支付拖欠工程款和进行竣工结算的开发企业,不批准其投资设立新的开发公司和新上开发项目,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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