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关税新在哪里?中外记者关注关税三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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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 13: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海关税收超大幅度增长、税率逐年下调、CEPA中对香港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进入内地---中外记者关注关税三大问题 9日,针对日前由国务院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目前关税工作的状况,国家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胜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有关今年关税大幅度增加、税率逐年下调以及CEPA中对香 外贸增长保证税收超额 有记者提问说,今年中国海关大幅度、超计划完成了税收计划。其原因是否是因为年初制定的计划过于保守? 副署长刘文杰回答说,今年1至11月份,中国海关的税收达到3380多亿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038亿元,确实是大幅度地增长。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外贸的大幅度增长。据统计,今年1到11月份,进出口额比去年同期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进口同比增长了39.1%,达到3706亿美元。1到10月份,一般贸易进口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8%,这为海关税收创造了一个基本条件,即税源的增加。因此,海关税收的超大幅度增长是进出口贸易,特别是进口一般贸易大幅度增长的一个积极回应。当然,除此之外,海关加强科学征管,加大打击走私和反价格瞒骗的力度,也为增加税收提供了条件。 至于年初的预测数字,刘文杰说,是根据GDP增长7%来预测的,但由于今年的外贸形势特别好,经济发展远远超过7%的增长速度,因此税收也跟着有大幅度的增长。刘文杰还说,海关税收目前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情况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对外贸易还会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关税的收入也会同步地增长。 降低税率有利"双赢"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为履行承诺,大幅度降低关税:2002年关税算术平均税率由15.3%降为12.0%,降幅达21.6%;2003年关税算术平均税率由12.0%降为11.0%,降幅达8.3%。 谈到明年的关税税率水平,刘文杰说,目前还处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明年的关税肯定还会下降,下降的具体幅度则委员会及主管部门会很快公布。 当记者问到,在关税水平持续下降的同时,如何能发挥其保护国内产业作用时,刘文杰表示,关税税率是国内相关产业部门,根据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变化以及企业的发展状况来调整的。近两年来,我国关税从15.3%降到11%,总体上对国内的相关产业并没有造成重大冲击,相反却促进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同时,降低税率对于进出口贸易,特别是进口的增长也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今年1到11月份,进出口贸易总值已经达到760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8%,而且跟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贸易量,都超过了1000亿美元大关。刘文杰说,相信经过持续的降税,可以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这样不但是中国受益,而且我们的贸易伙伴也会从中受益,达到"双赢"。 为CEPA保驾护航 记者招待会上众多的香港媒体,使得有关CEPA的问题成为讨论的一个焦点。今年9月30日,内地与香港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并且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CEPA规定,对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限定必须是在香港生产的。黄胜强说,目前海关面临的问题就是原产地的认定。内地每年要从香港进口大量的商品,其中有香港原产的,也有大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生产,而从香港转口的。因此对于符合CEPA规定的产品要仔细鉴别,从而保证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优惠。 黄胜强强调,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冲击内地企业,扰乱内地的市场经济秩序,甚至会出现走私合法化。对于香港进口原材料,然后加工以后的产品是否具有香港原产地资格的问题,黄胜强说,按照CEPA的规定,一要符合香港对产品进行过主要加工工序,二是加工完的产品比原材料要增值30%以上。符合这两个标准的,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并享受CEPA的零关税优惠。黄胜强同时也提醒香港企业,从打击走私的经验来看,服装、玩具等轻工产品,容易产生谎报原产地导致的商业瞒骗问题。 黄胜强还说,对于CEPA,目前中国海关正在进行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可以保证在明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还强调,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安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两地间的经济往来,使更多的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得到实惠。中国海关作为具体操作CEPA的主管单位来说,会竭尽全力促成CEPA的落实,为促进经济的繁荣作出自己应该做的贡献。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解析新关税条例新在哪里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与现行关税条例相比,在税率设置、完税价格的确定等方面将有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对进口关税税率的设置、国别适用原则等方面做了重新定义和表述。明确了进口关税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以及各种税率的适用原则和国别范围。增加了对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的适用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对海关估价部分作了较大修改,将估价协定最主要的内容全部纳入到新修订的关税条例中,并修改或删除了不符合估价协定的条款。对于不能按成交价格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新修订的关税条例规定了海关应采用的估价方法。新条例补充了对租赁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规定。 在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征管制度方面,新条例规定了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并按海关规定提供有关资料。明确了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纳税的时限和地点。调整了对缴纳税款和征收滞纳金的规定,调整了对汇率的适用规定。对退补税作了较大的改动。增加了纳税义务转移和对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内容的规定。(雷玲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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