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副署长:CEPA后要严防“走私合法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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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 07:50 新京报 | ||
据中新社电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等官员昨天向新闻界表示,明年1月1日,“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实施后,内地海关将加强香港产品原产地认证工作,以防通过香港转口的产品通过伪报原产地来骗取关税优惠。刘文杰副署长并表示,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实行后,中国将再次下调进口产品关税水平,但幅度未定。 加强“原产地”认证 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胜强介绍说,按照CEPA的规定,内地将给予来自香港的273种商品实行零关税待遇,这些产品被认为在香港有生产机构,即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限定在香港生产。 黄胜强说,内地每年从香港进口大量通过转口商品,产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因此必须把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与这些产品区别,让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CEPA的优惠,避免转口产品通过伪报原产地来瞒骗偷逃关税。 他强调,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使许多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非法享受关税优惠,进入内地市场,偷逃国家税款,冲击内地企业,也扰乱了内地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还出现利用伪报原产地使走私合法化的现象。 黄胜强介绍,目前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进口原材料并进行过产品主要加工工序,同时加工以后的产品跟原材料之间增值30%以上,经过中国内地海关的核定,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即可以享受CEPA关税优惠。 黄胜强表示,目前海关总署正在加紧CEPA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原产地认定。目前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等部门已经完成了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工作,应该可以保证在1月1日前投入使用。 至于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问题,黄胜强说,在明年1月1日CEPA实施以后,还要跟香港海关在原产地签发和认定方面进行联网,互通信息。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和其他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 刘文杰副署长也表示,CEPA实施后的商业瞒骗问题相信将是少数现象。 关税下调幅度未定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在介绍目前的海关税收形势时说,今年1月至11月,中国海关的税收大幅增长,达到3380多亿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多收1038亿人民币,增长三成。 他表示,关税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外贸大幅度增长。在此期间,进口达到了3706亿美元,同比增加39.1%,远远超过GDP7%的增长速度。 对于今年关税下调问题,刘文杰表示,今年关税总水平由12%降到11%,在这个基础上,明年的关税水平肯定还要下降,下降的具体幅度,税则委员会和主管部门会对外公布。 有记者问,关税继续下调后如何保护国内产业。刘文杰表示,加入世贸组织两年,关税总体水平已经从15.3%降到11%,但是总体上对于国内相关产业没有造成重大的冲击,反而促进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地融合。明年下调关税会根据两年来的经验作出安排,因此对国内相关企业不会造成太大冲击,而且还会产生积极的效应。 对于“新关税条例”,刘文杰表示,为了全面实施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定》,这一次公布的关税条例,将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定》当中的强制性、义务性的要求内容给予了明确。 他说,中国目前已对原产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还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同时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对某些特定的进出口货物可依法实行关税配额管理,还可以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报复性措施等贸易措施。新关税条例根据上述情况,对关税税率的设置做了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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