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产品在港增值30%可享受CEPA零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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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 16: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 廖雷)中国海关总署官员9日说,根据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273种香港产品从明年1月1日起进入内地市场将可享受零关税。而对这些产品的原产地认定以原材料加工后增值30%为底线。 海关总署发言人黄胜强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2年,内地进口的这273种香港产品货值约47亿美元,估计根据CEPA施行零关税后可减免进口环节税6亿元人民币。 黄胜强说,海关正在加紧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而最主要工作是原产地认定。他表示,香港和内地海关在这方面要密切配合。他说,海关总署的业务、科技部门已经完成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前期开发,应该可以保证1月1日前投入使用。 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说,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签署的CEPA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港澳的经济往来,使更多企业得到实惠,应该关注和鼓励企业利用CEPA扩大经贸往来,为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黄胜强说,多年来,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卓有成效,建立了多方面联系渠道。CEPA实施后,双方还要加强在原产地签发和认定方面进行联网,互通信息。他表示,两地海关在打击走私方面的合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使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享有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有助于维护香港作为内地进出贸易中转港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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