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彩电反倾销案:马来西亚胜利在外交力量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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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 08:43 新京报 | ||
本周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倾销初裁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国内家电制造业界一片哗然;其中,高达27.94%到45.87%的倾销价差更是令中国的彩电生产厂商们纷纷叫屈。中国彩电的美国出口,已经成为了今天中美贸易的一个焦点。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正当美方准备着手于12起加收中国彩电产品高额反倾销关税之时,美国商务部发表的同一项裁决中,却驳回了针对马来西亚电视机制造商的倾销指控。据 从今年5月美国企业对中国和马来西亚彩电共同提起反倾销起诉开始,业界普遍认为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彩电企业是“一条绳上的两只蚂蚱”,将会在此案中同生共死。然而,日前美国商务部驳回对马来西亚彩电倾销起诉的裁定,仿佛给了中国企业当头一棒。 中马彩电出口并无差异 此次在美国商务部进行的中马两国彩电倾销调查中,中马两国的企业背景基本一致。其中,最为明显的是飞利浦在中国苏州和马来西亚工厂生产同类彩电却截然不同的命运,也只能让飞利浦这样的跨国巨头深表遗憾。 据了解,在最初的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和两个美国电视劳工联盟提出的起诉中,他们声称在过去两年间中国和马来西亚出口到美国的彩电增加了11.66倍,达到265.6万台,要求对中国彩电征收84%,对马来西亚彩电征收46%的强制性关税。 其中,两国此次受到指控产品均是21英寸以上的8个彩电型号,而且两国彩电出口美国的贸易手法也基本相同,均是通过美国当地的彩电经销商(如沃尔玛、APEX和马来西亚福奈等)代理销售。 据记者深入调查对比发现,上诉两国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零售平均价格目前也处于110美元至180美元之间,甚至相当的中国彩电售价还要高出马来西亚福奈产品的价格。 美国诉中国、马来西亚彩电倾销案开始审理以后,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和马来西亚福奈公司也分别委托律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应诉申请,加入诉讼程序。不过,福奈公司既是该案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同时又是进口商和经销商,其地位略显不同。 马来西亚政府直接为企业辩护 在一切看起来都近似相同的背景下,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应诉反倾销之路却截然相反。业界普遍认为,马来西亚在彩电反倾销调查一案中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完全源于马来西亚外交力量迅速登上前台。国家政府直接的贸易交涉成为左右倾销调查的重要筹码。 5月,在反倾销一案调查伊始,马来西亚驻美大使代表本国政府分别给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公函,这份公函引用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有关条文,为马来西亚企业进行了积极的辩解。 马来西亚政府认为,美国五河公司等起诉方提供的起诉书的非机密摘要并不能让人很明确地了解基于数量、价格和盈利等方面所得出的美国企业的受损害程度。起诉书所声称的受损害看起来不是基于翔实的证据得出的,更像是毫无道理的固执己见。另外,包括墨西哥在内的其他国家对美彩电出口明显高于马来西亚,但却没有被指控。 最后,该公函表示,反倾销起诉仅仅根据一些肤浅的信息进行似是而非的推论,很难真正得出马来西亚彩电对美国同类行业造成损害的结论。因此,马来西亚政府要求美国反倾销主管机关对该案进行调查时谨慎从事。 而相对于此,中国彩电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则仿佛是一盘散沙,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等有关部门甚至难于驾驭各个企业的应诉要求。在各自为政的企业应诉轨迹中,先后出现过几个不同的彩电巨头应诉阵营,最终结果中国四大彩电巨头中竟然有三家采取的单独应诉的策略,使得美方在调查中最终可以逐一击破。 同时,我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曾经也就对美国企业的申诉资格表示质疑,但声音稍显苍白。 日企背景暗助马方企业 就马来西亚企业顺利逃脱反倾销调查指控一事,美国电视劳工联盟等方面同样表示不解。日前,美国电视劳工联盟的一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就公开表示,对美国商务部驳回了针对马来西亚电视机制造商倾销指控的结果,联盟表示惊讶和遗憾。 有专家指出,马方企业之所以能够逃脱此劫,与其本身的部分日企背景不无关联。据了解,此次反倾销起诉方的美国生产厂商代表———五河电子,只是一家拥有700名员工的企业,其生产量更是微不足道;同时,美国并没有本土的彩电品牌或制造商,因此进口中国彩电并不构成对相关产品造成损害。 但是,东芝、三洋、日立、ORION几家在美国的彩电公司,却受到相当大的中国彩电销售的冲击。这些日本公司在美国所设的子公司,其实也成为左右此次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平衡力量。 然而,马来西亚福奈公司本身也同样具有部分“日本血统”,其在日本和马来西亚的生产企业也可能正是相当于日本品牌的彩电生产仓库。可以说,在本次反倾销调查中,马来西亚可能先天性就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因此,美国商务部对该国企业调查的草草收场也就不难理解。 本报记者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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