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将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进行四方面改革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国家统计局决定对GDP的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做一系列调整。另外,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核实今年1到9月的GDP数字,在明年适当时候公布。
李德水表示,在年度GDP的核算和发布程序上有四项调整内容。一是以后年末不再公布当年GDP增长预计数字。二是把本来是在每年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初步核算的年度GDP和增长率,提前到1月20日公布。三是随着数据的不断完善,或者计算方法和分类标准发生变化,要对数字进行修正。不仅修正当年或者上几年的,而且要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最早将修订到1952年。四是以后调整GDP总量的同时也要调整增长率。
李德水还介绍,季度GDP的核算和公布的程序改革主要是:除了原有的初步核算外,要增加两个程序,即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在第三项改革中,今后在发布GDP数据的时候,要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的时候还要公布核算方法,以此来提高透明度、科学性,也便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另外,除了特殊情况外(比如今年发生的非典疫情),以后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据。
李德水最后指出,以上改革内容,国家统计局将正式向全国发文,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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