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 《瞭望》周刊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王召的文章指出,对中国金融改革,与过去相比,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指引。
文章具体指出,《决定》不仅包括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也包括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开放和发展,而且又集中表现为最终实现
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化解银行不良资产,解决农村金融缺血问题;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使资金更加有效地转化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
文章写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和汇率体制的改革并未完全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金融宏观调控的顺畅推行。事实上,利率和汇率作为资金的对内价格和货币的对外价格,已经成为中国价格体系中最后两种没有完全放开的指标——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有鉴于此,《决定》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文章还称,中国银行体系的突出问题是银行效率低下、不良资产率高,农村金融服务匮乏。有鉴于此,《决定》提出“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
文章还指出,因为中国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大量剩余资金难于实现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使得中国银行储蓄存款居高不下,无法更好地为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提供动力。针对这一问题,《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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