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修改GDP核发程序 年末不公布当年预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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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 07:1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 国家统计局决定对GDP的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做调整。今后,我国将不在于每年年末公布当年的GDP预计数,每年的GDP(初步核算数)定于次年的1月20日对外公布,并随时对已公布的数值进行修正。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此前没有建立起定期修正和调整GDP的机制。我们习惯于根据1至11月的统计资料预计出当年GDP数及增长率,于 为提高透明度与可信度和便于监督,今后在发布GDP数据时要同时发布与其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同时,还要不断地根据新的资料对GDP数字进行修正,不仅修正当年或者上几年的,而且要把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调整GDP总量的同时也要调整增长率。除特殊情况外(如出现非典疫情等),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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