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GDP核算将改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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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 15:53 新华网 | ||
我国将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 刘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宣布,我国将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后全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李德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经国务院批准,将定于今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推迟,与原计划在2005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工业普查和200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李德水说,调整后的国家普查项目,不仅在数量上有所精简,而且在周期安排上也更趋合理。特别是经济普查的覆盖面更全、数据更新更快,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的衔接更加紧密,资料的可比性、可用性将会得到明显提高;与国际上通行的作法也更趋吻合。(完) 我国将改进GDP核算与数据发布制度 新华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20日宣布,为使GDP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我国将改进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 李德水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的改革方案,年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与现行做法相比,年末不再公布当年的预计数;季度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现行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 李德水说,为提高我国GDP及增长率数据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在发布GDP数据时要同时发布与其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时还将公布核算方法。除特殊情况外(如出现非典疫情等),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GDP数字。 李德水说,规范和完善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是我们向国际通行办法迈进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改革,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使用和了解统计数据,并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目前的年度GDP核算基本按照预计、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的步骤进行,没有建立定期修正和调整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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