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九日电(记者李鹏)经中国国务院批准,香港银行将在港办理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四项个人人民币业务。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称,这是境外银行系统首次正式接受人民币。
中国央行为此发布公告,并在今天下午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宣布为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渠道和回流机制,以便利内地与香港之间的
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在香港的人民币有序回流。
中国央行将商香港金融管理局选择一家符合一定条件的香港持牌银行并授权其作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中国央行开立清算帐户,集中办理香港人民币头寸的存取、人民币现钞运送,为与其签定人民币清算协议的其他香港持牌银行,提供人民币存款的转存、兑换和平盘、人民币银行卡的清算和人民币汇款的转汇服务。
中国央行提供的此项清算安排,目前仅限于满足两地居民个人往来和小额旅游消费的需求,不涉及大额经常项下的交易和人民币的贷款、投融资等资本项目交易。该清算安排将支持香港银行在港办理人民币业务,增加业务品种,改善金融服务。
中国央行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为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的具体规定,并表示清算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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