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证券时报》发表西南证券的分析师周到的署名文章称,“啤酒花”事件的背后,反映出部分民营企业借壳上市之后,由于董事们未尽到相应职责,致使上市公司缺乏监管,频频被“掏空”。董事责任不容推卸
文章指出,引发“啤酒花”震动的导火索,是啤酒花董事长艾克拉木·艾沙由夫的突然失踪,以及公司经“自查”发现的金额高达近10亿元的“隐性”对外担保。在一份公告中
,这两个重大事项同时被披露,引人猜测:艾氏作为董事长,在这些巨额担保中是否负有重大责任﹖公司其他董事是否也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文章分析认为,按照证监会56号文的有关规定,啤酒花在对外担保上的违规操作显然已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面对如此疯狂的借担保之名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如果知法犯法,其过错不言而喻;如果“知而不究”,或是明知该披露而不予为之,则有违董事的勤勉尽责和诚信义务;如果完全不知,这样的董事也很难谈得上称职。借壳上市公司频频被“掏空”
文章进一步指出,近年来,随着“国有股逐步退出”战略的推行,一些上市公司的最终控股权已经从国有控股企业落到非国有控股企业甚至自然人手中。一些民营公司通过承诺资产重组,成功地取得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但是,有一些案例中,民营企业借壳上市之后,对上市公司的“掏空”也在加剧。比如,早些年较为典型的案例,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掏空”了棱光实业(今ST棱光,600629)。
在近年发生的多起董事长失踪公司中,几乎都是民营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啤酒花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孙凤娟是以接受托管国有股的上海正邦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当选为民丰实业董事长的,而“正邦计算机”的主要发起人为孙凤娟担任董事局主席的上海安格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波任董事长的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罗成任董事长的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均是民营企业。
当然,国有企业“掏空”上市公司的案例也有不少,如猴王集团公司“掏空”ST猴王(000535),但国有企业“掏空”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解决”控股公司的“包袱”问题,因为这些钱很难落入个人口袋。而民营企业不存在上级管理部门,民营企业“掏空”上市公司,大多带有诈骗性质,这与我国民营企业依旧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有关。加强信息披露为要招
文章提出,针对一些民营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对症下药。现阶段,可以考虑对控股上市公司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这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方面,让控股的民营企业承担更多的义务。
还有其他一些监管办法,如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以更多地提高独立董事的比重,降低家属管理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时,通过《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要限制董事长的权利。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加强巡回检查等办法,加强对控股上市公司的民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另外,还应推行上市公司董事“问责制”,加大董事违规成本,谁犯错,就追究谁的责任。J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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