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红眼航班再次禁飞。那些深夜徘徊在机场的的哥的姐们终于可以睡个好觉,尽管心里并不怎么情愿。
不过,更不情愿的是一些习惯在夜间飞行的乘客们。一来票价可以打折,二来是工作生活需要。但是,民航总局为了安全,只能轻声说声“抱歉”。
一位民航管理部门的资深官员对此的解释是:“红眼航班”多为晚上10时至第二天凌晨起降的航班,空中指挥人员、地勤人员、飞行员在深夜工作,精神状态不如正常工作时间,对飞行安全不利。民航自身的运营安全、乘客的安全和乘客的经济利益,三者的关系似乎无法找到平衡。
还有一个无法平衡三者关系的例子。
昨天从成都传来消息,成都百货大楼家电公司突施“狠招”,将20名顾客列入一份“禁售名单”,禁止这些顾客购买特价商品,这份名单将正式下发给旗下的5个家电商城,并统一执行。商场对顾客进行“封杀”,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
按照商场的解释,是因为20位顾客在购买特价商品后,再到外边以高于特价但低于正常价位的价格出售。
在开放性的消费市场领域,应该执行的是“三权分离、各司其职”的游戏规则:顾客的消费权、商家的经营权以及独立于消费权和经营权之外的“仲裁权和监督权”。当顾客或商家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向“仲裁权和监督权”的拥有者和执行者寻求法律支持。因为开放性的消费市场体系中,每一个市场主体的权利都受法律保护,也都受法律的制约,否则就是越权,而越权就是一种侵权。
封杀“不受欢迎的顾客”这一先例的危险性也就在这里:以自身的判断和理性代替消费领域的民主解决机制,没有将有严重不正当消费行为的“不受欢迎的顾客”交由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裁决与处理,而是自行代替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罪与罚”的认定,这种方式威胁的是业已初步形成的市场消费的法治化运作机制,最终受损的也将是每一个消费者。道理很简单——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可能成为“不受欢迎的顾客”。J026荀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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