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大深层体制矛盾 改到深处是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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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 16:11 信息时报 | ||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胥东明 眼下,一场深刻的国有企业改革初步在深圳拉开序幕,深圳的四家国有企业低调地进入角色,这场改革意味着一次前所未有的所有制结构战略性调整即将展开。 “何以要把国有资本退出作为深化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手段?”、“国有资本为什么 追根溯源,从十六届三中全会说起。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提出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等。 三大深层体制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的总体规模逐步收缩,国有制本身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日渐突出,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首先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未能在国有企业中真正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未能克服政企合一的体制性障碍,导致国有经济本身“先天不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是市场准入的门槛降低,使得各种经济力量得以施展,优胜劣汰。如民营经济力量的崛起,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竞争加剧等;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再充当国有企业投资人的角色,使国企经营优势降低。 目前,国有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总量的比例仍然过高,尤其在金融、邮电、通讯、铁路、航空等产业形成垄断,不利于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也使得国有经济过于分散,无法形成一定的规模,造成国有资本运营的低效益。同时,在某些资本应集中投入的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反而投入不足。二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使我们认识到,解决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矛盾问题的关键,是在社会主义经济结构中合理地确定国有经济的比例和分布的方向问题。 进入七大关键领域 《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对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主要是指国有企业要加快产业重组,要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的要求在产业重新布置,要有进有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进退的依据是要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即是我国国民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原则上都可进,应当有所为;反之,其他领域不管盈亏如何,原则上都应退,应当有所不为。 国有企业应当积极进入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公益性的领域(自来水、煤气、公共交通、港口等);自然垄断领域,是具有长期规模经济的行业,行业效益显著(邮政、电讯、电力、汽车、金融、铁路、航空等);基础性领域,即支撑我国经济的基础部门(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能源资源开采、基本材料加工等基础工业);安全性领域(粮食及能源储备、稀缺资源等);技术领域(信息技术、海洋技术、材料、空间技术、生物科技);支柱性领域(重大设备制造、石油加工、生物科技等行业);特殊领域,如某些利大税高产业及产品,国家重要领域的控制(如烟草和酒类、医药业和盐业等)。 上述7类领域的生产经营多半是政府的职能,抓住这些领域和产品,就如同抓住我国经济的“牛鼻子”。国有资本集中投入“重点的少数”或“关键的少数”领域可以形成规模优势,可实现以“关键的少数”带动竞争性产业领域的“大多数”,从而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也解决了国有企业以后“做什么”的问题。 退出三大领域 国有企业应当加快从大多数竞争性产业领域退出,放手交由其他市场经济主体去经营,从而集中宝贵的国有资本力量,投入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可考虑逐步退出的领域有:城市居民日用品生产、享受品生产的领域;一般采掘加工业领域;商业、服务业领域等。 在目前还需要适当参与而将来要退出的领域,政府可采取相对退出策略,在该领域逐步减少国有资本份额和比重。在目前已不需参与的领域,应采取绝对退出策略,或整体一次退出,或渐次推出。《决定》就突破旧体制性障碍方面已解决了我们认识上的问题,今后在实践上将逐步扫除国有企业产业重组的退出障碍和进入障碍,克服国有企业“惜退“心理,实现国企改革体制创新。 实施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也为国有资本的产业退出和进入找到了方法。我们可将处于退出领域的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将股份出售给非政府的投资人,达到国有企业“退出“的目的。同时可利用股份制作为国有企业“进入”某些应进入领域的制度性安排。通过股份制的实施,国有企业将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 本报记者冯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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