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艳丽)10月31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行”课题研究在京发布了研究成果报告。日前该报告已正式通过专家组鉴定。
该研究报告针对企业年金发展的两个关键性问题———税收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出了企业年金税收立法原则、税收方案和监管制度,建议我国应尽快出台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
以内部分进入成本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倡导我国当前的年金立法应以信托管理为主导模式,允许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以保险合同的形式建立企业年金,使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的形式参与企业年金业务。
在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模拟调查”的分析中,课题组对电力、交通、邮政、铁路等行业的21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调查后发现,21家企业都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强烈愿望,同时,对不同年龄组建立企业年金的职工进行退休后收入结构、年金水平等进行模拟效果分析后显示,企业年金对增加退休收入、提高保障水平的作用明显,职工退休后收入结构得到调整,企业年金收入占全部养老金的30%左右。而调研中多数企业表示,国家免税4%最低可带动企业和职工缴费4%。那么按照8%的企业年金账户规模计算,课题组推算出国家每减收1元,可提高退休人员收入6-8元。因此,报告指出,给予企业年金财税优惠政策,呼吁国家尽快落实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进入成本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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